2015-12-15 11:08:02 来源: 农村经营管理 作者:卢厚龙 谢友林 周国平
泰宁村位于江苏省海安县城南郊,15个村民小组,1219户,农业人口4660人。2005年11月在全县率先成立了股份合作社,真正实现了集体家底价值化、村民身份明确化、农民利益股份化、合作运行制度化、多方关系和谐化的“五化”目标。2014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1万元,股份合作社净收益达780万元。
股权量化的动因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泰宁村集体土地被大面积征用,集体经济的结构和资产表现形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村组集体资金积累日趋增加。但是,在集体经济不断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一是集体资产产权不明晰,产权的所有者难以界定。二是农民要求平分集体资产的愿望较为迫切。三是失地农民的利益难以保障。为了稳定和增加村级集体和农民收入,2005年初泰宁村对原有的组级资产实行股份制,让失地农民不仅有从事不同职业的劳动收入,而且通过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按股分红,获得长期稳定的财产性收入。
主要做法
宣传发动阶段。首先,召开村党委、村委会干部会议,统一思想,并组织相关人员到外地参观学习成功经验和做法。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明确在资产改制中必须把握的几个原则,即坚持村组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的原则;坚持群众收入逐步增加的原则;坚持以组核算,组级资产全额量化到人的原则;坚持集体资产管理更民主、更规范的原则;坚持每户所配股权量化到人,固化到户(即生不添死不减)的原则;坚持以股民小组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其次,召开老干部、老党员、村民代表等不同层次的座谈会,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通过宣传发动,提高认识,最终同意改制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8%。三是制定了《泰宁村集体资产股份制实施初步意见》,以《致泰宁村全村村民的一封公开信》的形式,发放到各户,加强政策宣传教育,为股份合作制改革奠定思想基础。
清产核资和股民确认阶段。镇抽调农经站财务人员与泰宁村的理财人员,对组级多年来形成的集体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张榜公布,最终认定组级经营性资产2656.8万元。在此基础上,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群众会议将清产核资的结果予以公布,并张贴在村务公开栏内,接受群众咨询监督。经村民代表讨论,确定了符合认股对象的具体条件。然后采取进组入户、逐一核实的办法进行确认,将核对后的股民名单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其目的一是确认自己,防止登记遗漏。二是核对他人,接受群众监督。最后确定全村各组3975个村民符合配股条件,人均配股6738元。
组织实施阶段。一是认真制定章程。章程分为总则、股份与管理、股东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资产经营、财务管理、收益分配、附则等共11章28条。二是选举管理机构。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主任、副主任各1名;监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监事会主任、副主任各1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互不兼职。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股份合作社继续执行财政部、农业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单独设账、单独核算,实行民主管理,财务收支情况和资产管理情况定期向股民公布,实行社务公开。四是规范收益分配。村股份合作社按总收入的5%提取管理费,按20%的比例提取公积公益金、10%-15%提取风险金,其余60%全部实行按股分红。五是发放股权证书。股权证书是股民享有股份的依据,主要用于红利分配、股额变动的记载,股东一户一册。
制度完善阶段。主要是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与其发展相适应的配套方法。
(作者单位:江苏省海安县农村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