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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业绩不达标想跑 宝馨科技正面回应:没门

2016-06-23 23:20:21   

 对业绩不达标后子公司阿帕尼的法定代表人袁荣民送达的《协议解除通知书》,宝馨科技(002514,收盘价13.14元)6月22日作出正面回应——公司郑重声明不接受任何为了规避责任而不尊重事实的表现和行为,不能接受袁荣民作出的任何一种可能损害阿帕尼利益或者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显然,宝馨科技对袁荣民这种不负责的行为表示不满,明确表示将追究到底。

  正面回应逃避行为.面对袁荣民解除协议的逃避行为,宝馨科技给出了自己的态度。每经投资宝注意到,6月22日,宝馨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6月14日收到袁荣民发出的《协议解除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但公司认为,袁荣民的行为显然系规避责任,已经构成了严重违约。

 

  比如,袁荣民在通知书中所述宝馨科技“强行从阿帕尼公司员工手中拿走了阿帕尼公司的公章和合同专用章。”但根据《交易协议》,宝馨科技在交易完成后持有阿帕尼51%股权,阿帕尼成为宝馨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因此,阿帕尼有义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相关准则、公司章程和宝馨科技对子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等规定(以下统称“各项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同时,袁荣民在通知书中所述解除协议是因宝馨科技“致使阿帕尼公司的核心人员集体辞职。”

  而根据《交易协议》第3.6条的约定“关键员工与阿帕尼已签署或保证签署包括劳动关系、竞业禁止、不劝诱、知识产权转让和保密义务等内容的劳动法律文件。”据宝馨科技调查得知,原阿帕尼部份核心人员,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以及阿帕尼资源,成为了太平洋电力能源有限公司的专利职务发明人,对阿帕尼公司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当公司调查到这些信息后,这些核心人员就不辞而别,且没有与阿帕尼留任的任何人员做任何工作交接。

  此外,宝馨科技还在公告对其他多项事宜予以反驳,并指出袁荣民至今仍一直担任阿帕尼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是阿帕尼的第一责任人,绝不能接受其无理的逃避行为。宝馨科技也将保留对袁荣民迟延或未履行义务等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所有权利。

  皆是业绩不达标惹的祸

  说到底,上市公司与被收购公司闹僵,皆因一纸“浮夸”的业绩承诺。

  每经投资宝了解到,2014年9月,宝馨科技发布公告称,签署了收购阿帕尼的意向协议。根据这份公告显示,阿帕尼公司由袁荣民持股100%,成立日期为2014年5月22日,经营范围包括电力设备设计等。

  收购这样一家刚刚成立4个月的公司,或许也为今天因业绩不达标而翻脸埋下了伏笔。

  根据收购阿帕尼之初袁荣民做出的承诺,阿帕尼2014年保持盈利;2015年至2017年的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如阿帕尼在4年累计净利润总额达不成最低标准,且非宝馨科技原因所致,则袁荣民需就差额部分以等价现金方式补偿上市公司。同时,阿帕尼在2014年~2017年中的任何年度净利润出现亏损,袁荣民应就阿帕尼年度财务报表出炉后一定期限内对该公司当年净利润亏损予以补足。

  然而事与愿违,在宝馨科技揽入阿帕尼控股权后,该公司却连续两年亏损。资料显示,阿帕尼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174.67万元、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2531.74万元。按照当初许下的承诺,袁荣民应该补足阿帕尼净利润亏损金额2706.41万元以及涉及的相关税费。

  每经投资宝发现,如果按照业绩承诺,袁荣民首先需填补阿帕尼近两年2706万元的业绩亏损窟窿。此外,如阿帕尼2014年~2017年累计净利润总额达不成最低标准,袁荣民还要补偿这个差额部分。以阿帕尼当前的经营情况,要在接下来的两年完成逆转,可能性微乎其微。一旦阿帕尼今明两年继续亏损,袁荣民要补偿的金额甚至可能过亿。而当初他与阿帕尼仅仅从上市公司手中得到大约6000万元。

  那么,这起因业绩承诺引发的纠葛,到底会以怎样的方式收场?袁荣民又会做出怎样回应?每经投资宝将继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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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