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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前高管是如何“吃里扒外”的

2016-05-03 09:19:35   

 不受监督的特权,就像高速行驶的汽车却遭遇刹车失灵,最终难免车毁人亡。

  在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铝业”,601600.SH)原副总裁、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中铝国贸”)原总经理李东光(正厅级)的人生履历中,权力与寻租相伴相生,直至其锒铛入狱。

  近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独家获得的李东光的生效判决书显示,对其的七宗受贿指控,全部与特权关联。

  自2002年开始,中国政府对氧化铝的进口实行调控,只有中国铝业公司(下称“中铝”)、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两家央企和其他六家地方企业,拥有氧化铝的一般贸易进口资格。国内其他企业要想获得氧化铝资源,只有两个途径:从上述8家企业直接购买或者委托它们代理进口,抑或依托与有进口权公司关系密切的中间代理商采购。

  2005年之后,拥有进口资格的企业变为20家,但限制依旧严格。直至2013年7月,氧化铝进口限制政策才放宽为对氧化铝自动进口许可证实行网上申领。

  正是在这十余年间,尤其在氧化铝供应紧张的几年里,诸如中铝等企业一些拥有话语权的高管,借此特权大规模寻租。这也是李东光(正厅级)、中铝原总经理孙兆学(副部级)等人先后被查的根源。

  2015年年底,李东光因受贿罪,被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涉案金额近1795万元。2016年年初,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李东光未提出上诉。

  由于连年亏损,中铝曾一度被称为“央企亏损王”:中国铝业2014年年报显示,其当年巨亏162亿元,也打破了此前A股公司的亏损纪录。2015年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对中铝进行了专项巡视。巡视组指出,中铝利益输送问题严重,一些领导人员内外勾结、吃里扒外。

  李东光案首次将这一央企内存在的贪腐及典型权力寻租方式曝光。

  在向李东光的行贿名单中,有两家企业值得关注:其一,曾向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巨额行贿的山东南山集团再次现身;其二,曾向“贵州首虎”、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行贿的铝业大鳄——上海双牌铝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超懿也出现在其中。

  李东光“权力的游戏”

  2001年中铝成立。同年中国铝业成立,中铝为控股股东。有关司法文书显示,中国铝业成立之初,中铝持股比例为95.92%;2001年12月,中铝持股比例变为44.35%;至2014年9月,持股比例降低到38.56%。

  中铝国贸原为中铝的全资子公司。2004年6月,中铝将中铝国贸的股份转让给中国铝业,中国铝业在中铝国贸持股比例为81%。

  2001年中铝设立之初有九个部门,其中之一是市场贸易部。中国铝业则有10个职能部室,营销部为其中之一。按照中铝和中国铝业内部规定,中国铝业的营销部与中铝的市场贸易部为两块牌子一班人马,前者实际上承担着后者的所有职能,负责中铝所有产品的销售工作。

  中铝国贸以代理方式负责中铝整体的进出口业务。

  1960年出生的李东光,是河南汲县人,毕业于鞍山钢铁学院冶金机械专业。2001年3月,刚过不惑之年的李东光被任命为中铝国贸的副总经理。2004年,他升任中铝国贸总经理,同时被任命为中铝市场贸易部主任即中国铝业营销部总经理。

  2013年5月,李东光被任命为中国铝业副总裁,兼任中铝国贸总经理。

  半年之后的2013年11月19日,中国铝业发布公告称,李东光因个人原因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据了解,次日,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以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将李东光刑事拘留。当年12月15日,司法机关以受贿罪将其逮捕,并关押至当地的青县看守所。

  知情人介绍说,李东光的权力在中铝体系内非常之大,尤其是氧化铝的营销采购方面。一般而言,有氧化铝需求的公司需要自下而上层层审批,先向中国铝业的下属公司提出供货申请,下属公司定出供应量后报中国铝业营销部下属的氧化铝处,氧化铝处复核审批后上报到营销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再报到总经理即李东光处。

  实际上,最终决定权在李东光一人手中,而他往往会主动安排下属对有关系公司的需求予以解决,这种自上而下的方式更加无法监督。

  按照中国铝业内部流程,长期和年度的需求合同需要报中国铝业总裁办审批,但李东光仍然拥有决定性的话语权。而对于临时追加的合同,则只需要李东光一人就可拍板。

  在氧化铝进口限制期间及氧化铝需求过剩的当口,李东光手中的权力被放大。知情人说,可能因为他的一句话,很多需求企业便可获得丰厚的利润。

  虽然拥有先天的政策优势,但是作为央企,作为国内经营铝业的龙头企业,中铝长期亏损的局面难以得到扭转,一度排名央企亏损名单首位。究其原因,不仅在于铝业产能过剩,更在于中铝经营管理不善,甚至是吃里扒外。

  在李东光被查一年后,2014年9月15日,中纪委宣布,时任中铝二把手的总经理孙兆学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曾有媒体报道称,孙兆学与李东光之间存在利益输送。但在李东光案司法文书中,未出现其与孙兆学的利益输送行为。2014年12月23日,中纪委通报称,经查,孙兆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孙兆学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当年12月底,最高检发布消息,孙兆学案已进入侦查阶段。

  根据孙兆学的简历,其除了中国铝业原总经理的职务外,还担任过中国黄金集团总经理,并在山西有22年的工作经历。截至目前,官方尚未发布孙兆学案的具体案情。

  在孙兆学、李东光被调查后,2015年6月30日至8月30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对中铝进行专项巡视。10月18日,中央巡视组向中铝反馈了巡视意见。巡视组指出,中铝存在管党治党不严、不守规矩等问题,导致企业正气不张。顶风违纪时有发生。部分领导人员存在公款旅游、超标准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规决策、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流损失。利益输送问题严重,一些领导人员内外勾结、吃里扒外。

  中纪委发布巡视意见后不久,中国铝业进行了新一轮的人事调整,中国铝业总裁罗建川辞职;副总裁、财务总监谢尉志,监事张占魁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马时亨也相继离职,其中张占魁与马时亨原本终止任期时间均为2016年6月30日。

  司法文书已证实,李东光在中铝任职期间,存在权力寻租,接受了相关企业的巨额利益输送。一些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巡视组反馈的中铝一些领导人员内外勾结、吃里扒外,也与李东光有关。

  顶风违纪打高尔夫球

  多名熟悉李东光的人士介绍,他最大的爱好就是打高尔夫球。长期在北京任职,李东光成为京城周边多家高尔夫球场的知名常客。

  李东光不但自费去打高尔夫球,还曾动用公款。2015年7月,中铝公开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第一起即为李东光公款组织旅游、打高尔夫球。通报称,2012年12月10日至13日和2013年8月21日至23日,中铝国贸借举行会议之机,分别组织公款旅游、娱乐演出、高尔夫球比赛,并发放高档纪念品,共花费276.81万元。中铝国贸的三名高管受到严厉处分。此外,由于李东光已经落马,且案件已经开庭审理,中铝对此予以合并处理,对李东光作出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违法违纪案例定期被曝光。前述人士说,即使在这一背景下,李东光依旧痴迷于高尔夫球。一些与其有工作交往的人投其所好,送给他价值不菲的高尔夫球会员卡。

  司法文书显示,2008年上半年,北京中煤顺通国际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袁晓斌找到李东光,提出准备以长期合同的方式从中国铝业下属的晋北铝业采购氧化铝,为了获得一个稳定的销售渠道,希望能与中铝国贸签订长期的销售合同。李东光研究后称,这一合作对于中铝国贸的业务也有好处,于是在一次公司例会上提出,这一合作可以进行,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具体安排。2008年6月、12月,中铝国贸与中煤顺通公司签订了三份合同,袁晓斌提出的合作得以实现。

  在双方洽谈合作期间,袁晓斌得知李东光打高尔夫球这一“雅好”,安排下属王某花费37万元,办理了一张叠泉乡村俱乐部的高尔夫球会员卡。王某在李东光办公室将这张会员卡送出。2010年夏天,为了继续搞好关系,袁晓斌得知李东光在北京海淀区万柳高尔夫俱乐部也办有会员卡,于是用自己的信用卡为这张会员卡充值10万元。

  同样因为氧化铝业务的需求,鑫恒集团董事长杨毅为李东光在万柳高尔夫俱乐部办理了价值35万元的会员卡;双牌铝业董事长曾超懿亦曾为其在海南办理高尔夫会员卡。

  南山集团再上行贿名单

  在向李东光利益输送的人员中,不乏业内知名企业。司法文书显示,山东南山集团也出现在向李东光行贿的名单内。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显示,在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受贿案中,南山集团及其董事长宋作文成为刘铁男最重要的行贿人之一,总计行贿金额754万元。

  2005年下半年开始,全国氧化铝供应十分紧张,货源紧俏。国内大量铝业企业绞尽脑汁寻找货源。南山集团涉及的产业领域广泛,铝业市场也是其发展重点之一。南山集团分管工业企业的总经理程某称,由于氧化铝供应紧张,当时该集团的电解铝厂甚至面临停产。得知中铝国贸掌握着氧化铝进口许可证,程某与公司另一高管找到李东光,恳求他帮忙协调。

  为了能尽快办成此事,程某向宋作文请示,希望能批准给李东光送些钱。宋作文批准后,给李东光送钱的事情由程某具体执行。程某先后通过南山集团财务部门,为李东光办理了三张银行卡,卡内金额分别为2万元、10万元、30万元。

  2006年3月到5月,程某三次在李东光办公室谈帮忙联系氧化铝货源事宜,临走时给李东光留下一兜礼品,其中包括装在信封中的银行卡。之后,李东光没有退还这三张银行卡,其中2万元及10万元的银行卡一直放在家中,未曾使用。

  收了南山集团送来的“礼物”,李东光高度重视起这一业务。2006年5月,他指示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要求尽快从国外渠道进口氧化铝,以最快速度给南山集团供货。李东光特别提出,进口这批氧化铝时,只要不赔钱就行。近一个月时间内,南山集团需要的氧化铝从国外运回。中铝国贸与南山集团下属的铝业企业签订合同,向其供应了5万吨砂状冶金一级品氧化铝。这一供货解了南山集团的燃眉之急。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一些铝业企业界人士处获悉,2005年到2006年的这次氧化铝供应紧张情况,成为该行业的一个小分水岭。一些没有渠道搞定氧化铝货源的中小铝业企业因此亏损或倒闭;而一些有渠道拿到氧化铝货源的铝业公司借此机会获利颇丰,甚至变为业界大鳄。

  800万元别墅上演虚假退房

  除了南山集团,另一铝业大鳄——双牌铝业法定代表人曾超懿也出现在向李东光行贿的名单中。曾超懿还曾向“贵州首虎”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行贿。

  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指控,2006年上半年至2008年上半年,廖少华接受贵州省安顺黄果树铝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佐桥、双牌铝业法定代表人曾超懿请托,为两公司投资建设氢氧化铝生产项目提供帮助。其间,廖少华先后4次在办公室分别收受曾佐桥、曾超懿给予的人民币100万元。曾超懿是曾佐桥的侄子。

  曾超懿与李东光大约在2004年相识,双牌铝业的主要业务是购买氧化铝原料和销售铝锭,氧化铝原料需要从中国铝业及其下属公司购买,同时将生产的铝锭再销售给中铝国贸。李东光与曾超懿认识后,相处愉快,曾超懿也认为李东光一直很照顾双牌铝业。

  在2005年下半年至2006年上半年,全国氧化铝供应紧张期间,曾超懿也感受到了巨大的生产经营压力。此时,他希望李东光这位“好友”能在采购氧化铝方面帮上忙。

  李东光表示,当时中国铝业控制的氧化铝确实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在近一年时间内,在李东光的安排下,中国铝业与双牌铝业签订了三份氧化铝供应合同,向双牌铝业供应了8.6万吨氧化铝。

  中国铝业氧化铝处负责人证实,虽然双牌铝业是中国铝业的长期客户,但这三份合同全部是由李东光批准后签订的,属于不太正常的现象。

  曾超懿对于李东光的帮助心存感激,他最终将其变为实际行动。2009年夏天,李东光受曾超懿邀请前往海南。在此之前,曾超懿就向李东光提出,一起在海南买房。此次一起来到海南,李东光和曾超懿选中了三亚市清水湾的金色果岭别墅区,李东光挑了一套300多平方米的别墅,“我现在手头比较紧张,你先帮我垫一下房款,但这事不要跟别人说。”曾超懿心领神会。

  金色果岭别墅由雅居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开发,位于三亚市陵水县,距离海滩仅两三公里,风景怡人。

  买房期间,曾超懿还得知,办理这个别墅区的高尔夫球会员卡可折抵房款,于是花费20.8万元为李东光办理了一张高尔夫球卡。这一别墅总计房款达794万余元,全部由曾支付,房子最终登记在李东光妻子名下。

  多名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李东光每年秋冬季都会抽时间到这栋豪宅度假,高尔夫球活动更是保留项目。

  2013年9月,自感可能被查的李东光突然找到曾超懿,表示要将这一豪宅退还给他,“现在风声紧,我有可能被调查,房子退给你”。曾超懿虽然接受了这一提议,但他认为,李东光并不是真心要退还。随后,曾超懿安排妻子李某写了一份代持协议,协议内容为代持期间房屋所有权仍然属于甲方(甲方处空白,未填写姓名),李某应配合甲方办理有关这一房产所涉及的各类事项。甲方认为条件成熟时,可以随时要求恢复行使房屋的所有权。

  2013年11月14日,在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时,曾超懿将这份代持协议交给李东光,李东光简单看了看就将协议收下。大约一周后,李东光即被调查。

  除了上述受贿事实,李东光最大一笔受贿款金额达842.5万元。这笔受贿款依然与氧化铝购销有关。

  在氧化铝进口主体资格受限制期间,中间商成为“没有直接关系”的需求企业采购氧化铝的主要渠道之一。

  2002年,李东光结识了珠海鸿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颜铁军。当时颜铁军告诉李东光,他的公司作为代理,替四川广元一家铝业公司采购氧化铝,希望在业务上能得到李东光的帮助。李东光给了颜铁军一些现货合同。

  依然是在2005年下半年开始的氧化铝供应紧张期间,已经与李东光熟识的颜铁军再次找到李东光,提出应该抓住这次机会,想办法替其采购,鸿帆公司就能多赚代理费,他可以分出一些利润。经过商谈,李东光与颜铁军将“好处费”的比例定为20%。

  在李东光的安排下,中国铝业、中铝国贸和鸿帆公司、四川某铝业企业签订了多笔采购合同。在合同执行前,中国铝业还和鸿帆公司、上述四川铝企专门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由鸿帆公司同时代理上述四川铝企与中国铝业结算货款。仅在2005年到2007年的两年时间内,鸿帆公司共从这一代理业务中获得利润4658.01万元。

  颜铁军自然没有忘记对李东光的承诺。

  司法文书显示,从2006年7月开始,到2008年12月,颜铁军指示公司财务部门5次给李东光汇款,单笔最大金额250万元,最少一次也有80万元。颜铁军支付李东光的“好处费”总计842.5万元。

  在李东光和孙兆学先后被查、李东光案宣判,以及中国铝业部分高管人事调整之后,中铝也进行了内部改革,大规模淘汰劣质资产。2015年年报及2016年一季报显示,中国铝业终于摆脱了“亏损王”的帽子。今年一季度,实现盈利1900余万元。

  而中铝是否能根除中纪委直指其存在的“吃里扒外”现象,不仅仅要在企业经营上做文章,更为重要的是,在其上层监管层面,需要继续剔除特权与“一言堂”,在其公司内部尽快全面建立健全对审批权的监督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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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