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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违法事实不成立 解除暂停上市风险及重组障碍

2016-04-07 21:54:04   

  宏达新材(002211)4月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结案通知书》,通知书称公司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证监会决定结案。

  宏达新材表示,根据该通知,公司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本次立案引起的公司股票可能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的风险已解除。

  宏达新材于2015年6月17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对公司予以立案调查。当时,被立案调查成为公司转型中难以跨过的一道坎。继去年被分众传媒借壳失败之后,宏达新材通过资本运作转型的脚步不但未停歇,反而愈演愈烈,这也导致公司股票被当做极具重组预期的“壳资源”而屡遭炒作。随着近日公司再度停牌,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宏达新材已经因重大事项而停牌两次,然而被立案调查却一直是阻碍公司进一步资本运作的实质性障碍。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如果上市公司想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就必须符合“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规定,此前公司处于被调查阶段,显然不符合相关规定。业内人士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重大重组一般都要发行股份,毕竟公司可能拿不出大额现金进行交易。现在,公司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证监会决定结案,资本运作的实质性障碍因此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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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