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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品种审定未明 制约产业化

2016-10-08 23:22:06   

 近日国务院正式发布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下称“《规划》”)提出在“十三五”期间,深入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推进新型抗虫棉、抗虫玉米、抗除草剂大豆等重大产品产业化;并实施种业自主创新重大工程, 以农业植物、动物、林木、微生物四大种业领域为重点,重点突破杂种优势利用、分子设计育种等现代种业关键技术,为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提供支撑。

  “中国的转基因产业化突破口应该是转基因抗除草剂大豆和转基因抗虫玉米。”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科学院副院长万建民表示,这是由于转基因大豆的进口量年年攀升、存在需求,中国目前转基因大豆和转基因抗虫玉米产品比较成熟。

 

  事实上,由于经济利益存在,未经批准的转基因作物种植一直有被曝光,企业偷渡种子进行私自研究和制种也有发生。

  一块巨大的蛋糕就摆在面前。那么,我国的科研、政策、种业等方方面面是否准备好产业化了呢?《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获悉,品种审定、种植环境安全制度建设明显滞后,科研虽然取得了显著进步但和美国比差距仍然明显,种子企业需要探索中国特色道路。

  “目前我国批准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作物只有转基因抗虫棉和番木瓜。”农业部科教司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与知识产权处处长林祥明介绍。

  “到目前为止转基因审定的新品种是124个,都是棉花。”万建民介绍, 七大作物,包括小麦、玉米、大豆等等还没有放开。

  林祥明表示,我国对转基因作物的安全评价非常严格,取得安全证书的产品,人食用没有安全问题。据了解,转基因重大专项中25%的经费用于安全评价。

  据了解,在我国,一个新品种必须经过品种审定程序才能上市,转基因新品种在取得安全证书后也要经过品种审定、批准后才能开始商业化种植。

  多位转基因行业人员表示,尽管2009年就给一种转基因水稻和一种转基因玉米发放了安全证书,但是目前仍未有转基因大豆、玉米、水稻等品种的审定程序出台。“品种审定其实是国家干预市场,”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刘旭霞表示,国外一般实行登记制度,由市场和企业来选择。

  2015年修订、今年开始实施的《种子法》规定,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跟踪监管并及时公告有关转基因植物品种审定和推广的信息。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另一方面,早已推广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抗虫棉则正在面临害虫抗药性增加、农药使用增加导致种植成本上升、经济效益下降的危局。已有多篇论文论述前述情况。一位科研人员表示,自然生态系统很复杂,抗棉铃虫的转基因棉花遭遇了其他害虫的增加,而棉铃虫不能吃抗虫棉后,也有向其他农作物转移的迹象,比如玉米。这无疑会缩短抗虫基因的有效时间。目前,科研人员正在研究将多种抗虫基因应用到一个品种中,这将有助于减少和减缓害虫抗药性的发生。

  据了解,我国现在采取的是“天然庇护所”措施,即认为小农种植模式,不可能全部种植同一种转基因作物,同时农民在相邻小块田地上种植不同种属作物,比如棉花挨着其他农作物,这样就可以形成天然庇护所和隔离。

  由于植物花粉的漂移带来基因漂移的可能性,从而影响到非转基因和野生物种,转基因作物与非转基因作物如何共存也是一个问题。

  刘旭霞认为,即使允许已经获得安全证书的转基因作物种植,从共存的角度来考虑,也应当进行转基因作物和非转基因作物种植的区域规划。

  刘旭霞建议,区域规划种植转基因作物和非转基因作物时,要满足农民设置“非转基因区”的要求,允许农民进行种植转基因作物和非转基因作物的选择(对有机农业生产者的平等对待),同时要考虑制种基地的保护以及野生和地方特有农业遗传资源的保护。

  “农业区域规划是一个复杂的课题,涉及到农业生产的各个方面,也涉及各种利益主体。区划应当指导性和强制性相结合,区划中要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区划信息要公开。同时,区划执行中要考虑区划保障措施的建设。”刘旭霞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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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