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6 10:51:35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正根据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正式公布日期渐行渐近。由于监管政策变化使构成借壳上市的财务指标急剧收紧,部分上市公司开始在避免实际控制人变更方面做文章,使实控人操纵成为避免借壳的新“暗门”。而监管部门也对此密切关注,严防有意回避行为。
相关案例迅速增加
被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质疑借实际控制人不变更而规避重组上市的案例,从二季度开始迅速增多。其中,四通股份成为被监管层关注到的实际控制人避免变更运作的典型。公司拟作价45亿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李朱等13名交易对方所持有的启行教育100%股权,从而实现以陶瓷业务为主的制造业向生产制造与教育服务并行的双主业转变。在本次重组中,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规模是四通股份原业务的六倍,而为了不构成重组上市,重组方案在控制权上做了精心安排,十位标的公司股东承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通过本次重组)所获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且不向上市公司提名、推荐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针对该方案,交易所先后发出了多则问询函表示关注,直指上述标的公司股东的“弃权”是否是刻意规避重组上市认定标准,以及会否影响股东的表决权和财产权关系。
同样被交易所问询的还有罗顿发展。根据重组方案,公司拟作价16亿元,通过“现金+股权”方式收购深圳易库易供应链网络服务公司全部股权,同时拟向宁波赤稻、宁波德稻、宁波德助及上市公司两期员工持股计划定增,配套募资不超过10.2亿元。在实际控制人方面,罗顿发展公告称,不考虑在本次交易中新获得的股份,公司现实际控制人李维重组完成后的持股比例为16.32%,仍为实际控制人。因实际控制权未变,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但上交所在问询函中关注到,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夏军与李维存在亲属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同时,重组完成后,如不考虑配套募资,夏军将持有上市公司14.17%股权,与李维的持股比例较为接近。交易完成后二人是否共同控制罗顿发展也成为监管关注的重要问题。
新规或有细化安排
有投行人士指出,从重组新规公开征求意见开始,部分公司通过避免实际控制人变更而规避借壳的案例逐渐增多,实控人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上市公司与监管政策之间新一轮博弈的焦点。
今年6月,证监会公布旨在打击规避借壳上市行为的新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除了完善关于购买资产规模的判断指标之外,还细化了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认定标准。但从近两月来上市公司的重组预案来看,针对后者的运作和变通方式明显多于前者。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从重组新规征求意见至今,已有包括卧龙地产、*ST江泉等在内的10余家公司的重组预案涉嫌通过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调解来规避重组上市,而这也成为被交易所问询到是否在刻意规避借壳上市认定的重要原因。
有券商人士表示,在重组方案出台之前,实际控制人变更往往是变相卖壳的先兆;而在重组方案公布之后,不少上市公司通过各种运作避免实际控制人出现变更,也可以看作规避借壳的重要手段。由于从操作层面看,避免实际控制人变更可以通过资金认购股份、抽屉协议等方式进行规避,因此,不排除在最终公布的重组办法中对相关安排进行细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