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8 14:55:04 来源: 上海证券报
日前,国家发改委表示,药品定价放开之后,从市场监测和社会反映的情况看,总体情况是好的,但确实存在少数药品价格不合理的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价格虚低和虚高并存。价格虚低影响了药品正常生产供应,价格虚高则会加重患者负担。
一直以来,我国对于药价实施管制。但药价管制的效果并不理想,国家发改委曾进行过30多次药品降价,可是药品价格虚高仍没有解决,还出现了廉价药短缺。去年6月1日,我国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药价市场改革拉开大幕。
从改革的效果来看,药价总体上比较稳定,没有出现药价集体上涨的情况,但药价虚高的现象仍然存在。据媒体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预防腐败局原副局长崔海容就药价改革调研后发现,药品已达18万种,老百姓基本常用药仅500多种,药价虚高和低水平仿制药重复现象严重,有的药出厂价仅3.9元流通后达到69元。
目前,我国制药企业大约5000家,远远高于美国等制药强国的数量,药品生产领域市场集中度较低,药品低端化、同质化现象严重。按理说,药品生产企业众多,且同质化,企业应该降低药价才能占据市场,那为何会药价虚高呢?
其实,药价虚高问题主要发生在药品的流通、销售环节。据媒体调查,药品进入政府招标目录,再进医院,到达患者手中要经过三道“槛”:第一道“槛”是国家推行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的药品才具备进入公立医院的资格;第二道“槛”是以省为单位的药品招标采购,只确定进入公立医院的药品名称、厂家、剂型等,而卫生行政部门并不是付款者,药品最终进入医院,要医院领导点头;第三道“槛”则是在药品进入医院后,要医生同意开处方,药品才能到患者手上。
由于药品流通“门槛”过多,并且长期存在“营销返利”等隐性利益链,加上公立医院补偿不到位,“以药补医”一时难以切断,公立医院仍存在药品加价销售的行为,导致药价虚高仍难以解决。也就是说,医院作为药品销售的主要市场,如果医疗行为得不到规范、医保不能发挥好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的话,就难以切断药品与医疗机构的利益链,药价虚高问题也就很难真正解决。
此次国家发改委表示,解决药价虚高,既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市场监管,更要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相关体制改革,从源头上抓好工作,多项措施并举,整体推进。
对此,国家发改委提出了五项措施。在这五项措施中,除了加强药品生产经营监管、整顿生产流通秩序和强化价格行为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两项医药领域的监管措施之外,重点强调了医药、医疗、医保“三医”联动的三项改革。
国家发改委表示,第一,要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医疗机构成本自我约束机制。从机制上将药品由医疗机构盈利的手段转化为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成本,引导医疗机构主动规范诊疗行为,从依靠销售药品转为依靠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加收入。同时,充分拓宽患者自主选择药品的权利,消除大处方、高价格获利的基础。
第二,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加快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实行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等复合型支付方式,加快实施医保支付标准政策,建立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合理诊疗的内在激励机制,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第三,改革招标采购机制,调动医疗机构主动降低价格的积极性。要允许公立医院单独或组团采购,建立医院与生产企业直接交易的互联网平台,并按照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等原则开展采购工作,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执行。要采取定点生产、挂网采购等方式,保障常用廉价药品和临床急需药品的生产供应。
可以看到,此次五项措施的提出是希望,在药价改革方面,不仅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还要发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让政府之手进一步强化监管、推动改革,破除药价虚高的利益链。
眼下,药价改革涉及多方利益调整,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以此次强调的破除“以药补医”为例,该项改革涉及公立医院的人事、薪酬等多个方面,如何才能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新体制,并不是一件容易完成的任务。但是,只要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打破部门利益“藩篱”,坚持医保、医疗、医药的“三医”联动,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协同配合,形成改革的强大合力,才能治愈药价虚高这一顽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