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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两箭齐发扩围营改增 生活性服务业有望先行落地

2015-11-25 09:30:09   

  国务院近日连发两个重磅文件均提及适时推进营改增改革。专家表示,和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相比,生活性服务业有望先行营改增。

  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适时推进“营改增”改革,研究将尚未试点的生活性服务行业纳入改革范围。科学设计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改革方案,合理设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税率。而在11月23日发布的《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中要求,适时推进医疗、养老等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

  “由于生活性服务业涉及的行业业态相对简单,不像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那么复杂,估计生活性服务业会先行启动营改增。”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谭云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着其实行营改增所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企业可以享受结构性减税红利。”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此前表示,我国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比较粗放,质量水平不高,个性化服务供给不足。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在财税政策方面,要推进营改增改革,生活性服务行业全部实行营改增。

  据记者了解,营改增改革涉及的生活性服务业主要包括餐饮业、住宿业、医疗教育、家政服务业、洗染业、美发美容业、沐浴业、人像摄影业、维修服务业和再生资源回收业等服务业态,其特点是经营者分散、直接面对最终消费者、以人工为主要成本,其中不乏个体户和小微企业。目前,这些行业的营业税税率一般为5%。

  近年来,中国服务业发展迅速,成为国民经济和吸纳就业的第一大产业。今年前三季度,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1.4%,比上年同期提高2.3个百分点,高于第二产业10.8个百分点。但是,多年以来,服务业高速发展的背后是相对较高的税收负担。

  “营改增后,生活性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按照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针对小规模纳税人采取3%征收率简易征收办法。”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参照3%的税负,小微企业税负会明显降低;而一般纳税人的6%税率虽然相比以前5%的营业税有所提高,但由于可以采取进项抵扣,税负不一定就上升。

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