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5 17:34:24
我应该是较早一批接触P2P的人,却从未想过这个行业在中国可以快速发展,并且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接受。
早在2009年,我曾针对P2P现象向一些法律界人士咨询,业内人士的普遍态度是:P2P涉嫌非法集资,监管面临法律空白。直到2012年,P2P行业开始快速发展,身边陆续有一些朋友在P2P平台上投资。特别是还有一个朋友率先领悟P2P行业的优势,开始向不同的人介绍P2P,鼓励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转向P2P领域发展,而其负责技术支持和营销培训。他有一个十来个人的技术团队,在一年的时间内向二十几家公司提供了技术支持。也是在这段时期P2P跑路的现象开始出现,监管部门提示风险。这个行业不断暴露出来的问题让我更坚信P2P是钻了法律的空子,非常不看好这个行业。平安当时对陆金所也是有所顾忌,刻意保持低调,不愿意被媒体提及。
直到拍拍贷得到了风险投资千万美元的投资,我对P2P的认识才出现转折:既然风险投资愿意投,说明至少专业机构投资者认为P2P这种商业模式是行得通的,有前途的。此后,互联网金融热,P2P行业藉此又得到发展壮大。直到今天,P2P监管细则仍未出台,可是P2P已经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可。现在社会上涌现了一大批靠谱的P2P企业,一大批P2P金融专业从业人员,一大批P2P投资者,P2P也成为互联网金融最主要的力量。在各大金融论坛上,都可以见到P2P的影子,他们和传统的金融机构“平起平坐”,不少传统的金融机构、上市公司也开始涉足P2P。据说,在近两年各地举行的金博会上,P2P企业参与热情最高。
现在身边的一些专业的金融人士,例如银行和券商、信托的工作人员、财经记者等也都或多或少投资过P2P。吸引他们的是较高的投资收益以及相对灵活的操作手段:“年化10%甚至更高的投资收益远高于银行存款。特别是股市暴跌过后,P2P就成了最好的投资渠道。”
不过,我还是不愿意投资P2P。以前担忧平台跑路风险(现在有实力有品牌的P2P公司跑路风险不大),现在担心坏账。P2P企业对坏账问题讳莫如深,现在只有寥寥数家敢于披露自己的坏账率。有一家P2P公司负责人说:“不披露坏账情况有两种可能,除了坏账率比较高外,还有可能是公司成立的时间太短,坏账问题还没有被充分暴露出来。”
与其它金融机构相比,P2P公司仅是外表光鲜,真正可以赚钱的P2P公司凤毛麟角。即便是那些经常出现在公众视线,公司背景实力雄厚、又有风险投资参与和政府支持、用户数量和成交量已现规模的企业多数也没有盈利。基于互联网的思维,用户第一的原则,能否盈利暂时被搁置。对于这个新兴的行业,合法合规之于生存更重要。对未来发展有长远规划的企业,都在强调自己的合法合律,绝不触碰“资金池”和“自融”两大红线,也主动表示愿意得到监管。但是如果新的监管细则下达以后,现在上千家的P2P公司又有多少符合要求?真的需要存在上千家P2P企业吗?
现在上千家的P2P公司都在宣传自己的特色,特别是投资方向的与众不同,以来说明投资者投资的安全性和市场的广阔性。但P2P金融就是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只是通过互联网的手段而已。通过互联网可以突破时空的限制,方便这种借贷交易。各家P2P公司本质上还是一样的,他们之间无论如何细分都是相互竞争的关系。
随着监管规则出台越来越近,P2P企业的社会身份问题将得到解决,下一个生存问题就变得更为重要。P2P行业花费数年时间才得到社会认可,如果要在这个行业中持久生存下去,“剩”者之王,可能又要需要数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