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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诈骗黑手频频伸向老区农民

2015-03-16 10:16:00       作者:梁晓飞 王井怀 杨毅沉 卢国强

  山西省左权县麻田村民张世光为融资建大棚,往返北京20余趟,先后被两家“骗子公司”骗去约40万元,讨要无果后酿成惨剧。近日,张世光在京融资受骗后杀人一案,在革命老区引发强烈关注。记者采访发现,在农民贷款难、融资难的背景下,融资诈骗案件呈高发态势。
  部分群众和基层干部呼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加大对融资诈骗的专项打击力度,严惩不法分子,追回被骗钱财,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农民防骗意识和能力。

  为融资建大棚 农民两度被骗

  山西省左权县既是国家贫困县,又是著名的革命老区。麻田村更是抗战时期八路军总部所在地。至今,麻田村仍保存有左权故居、邓小平故居等抗战遗迹。距麻田八路军总部纪念馆2公里左右,就是因故意杀人被依法判处死缓的张世光家。张世光为融资建设蔬菜大棚,两次被“骗子公司”骗取数十万资金。

  52岁的张世光是麻田村人,家里开着一间为蔬菜大棚保温的草帘厂,平时爱好摄影,是附近有名的“能人”。“一年2万元的收入没有问题。”张世光的妻子刘先平说,2012年前,家里的日子在村里还算不错。自从张世光有了投资建设蔬菜大棚的想法后,四处举债,家庭状况急转直下。
  记者在张世光家看到,仅在一张巴掌大小的纸片上就罗列着30多名债主,借款数额从几百元至几万元不等,总计约15万元。
  相关资料显示,2012年5月,张世光在左权县工商局注册了名为“左权县麻田世光蔬菜种植基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一份《项目融资申请》中,这个“种植基地”变身为一家拥有500万元注册资本、40名员工、年收入430万元的公司。
  张世光的合伙人、曾在麻田镇政府工作过的吕彦文说,“公司”的数据是为了融到钱编出来的,主意出自号称一家“中字头”A投资公司的经纪人孟田林。吕彦文说,张世光通过战友介绍认识了家住河北武安的孟田林,孟田林声称可以从北京融资,但小项目他不做,要做就做大项目。
  在付给孟田林5000元手续费后,这份存在明显漏洞的融资申请被A公司投资管理部的方作亚认为“很有投资价值”。经过一番实地考察并收下10万元礼金后,方作亚让张世光提交一份融资风险评估报告,并介绍了一家名为“皓港国际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的中介机构。
  然而,张世光凑到7万元拿到风险评估报告后,又被索要立项、土地审批、建设用地规划、环评、取水、消防、安全、节能等手续。“没听说盖大棚,还要环评手续。”这是张世光在当地环保局得到的答复。但为了支持张世光创新,相关部门还是开具了证明。直至2012年12月24日,A公司拒绝了张世光的融资申请。至此,他已花费23万余元。
  在返回左权县的火车上,张世光偶遇河北武安人郭树森。郭树森称张世光遇到的是“骗子公司”,想继续融资可以联系另一家“中字头”的B投资公司。随后,张世光又分别花7万元在“中都衡达(北京)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润鸿律师事务所”做了“资产评估报告”、“法律调查报告”。再度发现被骗时,二人又被骗去十余万元。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邯市刑初字第9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2013年三四月间,孟田林以各种理由推脱为其贷款,而同时张世光又被多人催债。当年6月末,张世光在孟田林家放火。9月,张世光再次来到孟田林家,让孟田林给一个说法。随后两人产生口角,张世光用小椅子把孟田林打死。
  2014年12月5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张世光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损害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融资诈骗高发 案件查处存难点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经侦大队向记者证实,该大队接到吕彦文报案后,据事主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对涉案人员采取了强制措施。但因证据不足,目前对涉案人员采取取保候审。公安机关表示,案件目前仍在侦查阶段,具体案情不便透露。

  刑事案件尘埃落定,但融资诈骗远未了结。张世光被关押期间,其合伙人吕彦文为追回被骗钱财,于2013年11月在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报案,但一年多来杳无音信。
  警方表示,近期融资诈骗案件呈高发态势。但按现行法律规定,涉事公司和人员的行为究竟涉嫌违法犯罪还是属于合同纠纷难以界定。按公安部相关规定,公安机关禁止介入经济纠纷,给此类行为的查处带来困难。
  吕彦文称,目前这两家“骗子公司”均已跑路,类似的“骗子公司”还有许多。根据他提供的线索,记者尝试与多家投资公司联系后发现,一些公司以“投资公司”名义开发投资项目,在媒体上公开宣传,并引诱做出调查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诈骗手法十分相近。
  此前有媒体报道,2014年仅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就查办此类案件5起13人,涉案金额数千万元。一些既无融资资质又无融资能力的投资公司,与评估机构、事务所等合谋骗取手续费、评估费等费用。事发后,往往卷款而逃,改头换面。
  张世光被骗后,18户麻田村农民和其他借钱给他们的家庭受到严重影响。自2013年冬天开始,被堵门要账成为留在家中的刘先平几乎天天面对的难题。为了还债,48岁的刘先平开始外出打工,但收入微乎其微。
  记者采访发现,附近村民对张世光的遭遇报以同情,但“杀人偿命”无可厚非,当务之急是抓住骗子,追回被骗钱财。曾借给张世光5000元的村民郭福庆说,“老区百姓挣的都是血汗钱,要不回钱只能日子过得再紧点。”

  骗局漏洞重重 缘何屡屡得逞

  记者采访发现,张世光案中,“骗子公司”存在多处明显漏洞,但由于受害农民法律、融资知识匮乏,防范意识较弱,导致接连被骗。

  漏洞一:“骗子公司”相关信息明显有误。
  根据吕彦文提供的信息,记者来到位于北京朝阳区光华路东方梅地亚中心25层,发现此处并没有他口中的A公司,反而在东城区东四西大街找到了真正的A公司。
  这家公司表示,2013年以来,就发现有少数不法分子假借该公司或分公司名义从事不法经营活动,骗取他人费用,谋取非法利益,具有明显的欺诈行为。对此,A公司已发布声明:该公司及分公司的名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一律以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凡与官方网站公布不一致的一律为虚假信息。该公司从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代表该公司或以公司名义遴选拟投资合作的项目。
  甚至在B公司的两张名片中,地址也不相同。自称“投资经理”的游士才地址是“通用国际中心B座11层”,未标明职务信息的李滨则是“通用国际中心A座11层”。而实际上,北京工商登记信息中根本没有与B公司名称相符的公司。
  各种迹象显示,张世光遇到是两家冒用旗号、招摇撞骗的“骗子公司”。然而,直到现在,吕彦文依旧认为是两家“中字头”公司骗了自己。
  漏洞二:混淆“个体工商户”和“公司”概念。
  诈骗前期,不法分子故意混淆“个体工商户”和“公司”的概念。在“骗子公司”的引导下,张世光于2012年注册了一张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并在当年的一份《融资申请》中,虚构了公司资产、近三年运营情况和公司管理层。
  吕彦文说,由于“公司财产”系虚构,融资缺乏资产或抵押物,面对“骗子公司”提出的要求难以拒绝。直至B公司的李滨说出了真相,“要融资5000万元必须注册一家拥有3000万元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不行。”至此,张世光和吕彦文才知道,他们从一开始就已陷入骗局。
  漏洞三:从几百万到5000万,被膨胀的融资需求成为“天方夜谭”。
  吕彦文说,早在2011年,张世光就有了建大棚的想法,最初的资金需求最多几百万元。然而,自从与孟田林取得联系后,融资需求迅速攀升至2000万元、5000万元,投资项目也演变为“高档食用菌栽培大棚及养鱼”。
  吕彦文称,当时只有融资的想法,却没有融资的基础,是他们被骗的原因之一。记者采访中也发现,这些所谓的“出资方”之所以夸下海口并提出各种非分要求,一个重要的前提是:融资方对于市场融资没有任何了解,基本没有资产或抵押物,但想获得大量融资。当记者表示自己的公司有抵押资产,也有资产评估、法律评估报告,并不需要他们提供另外的资质证明报告后,大部分“投资公司”的热情都大大降低。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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