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2 15:23:17
五年一次的省级党委换届即将到来。
2011年第四季度,辽宁、安徽、河南、江西、新疆、山西、江苏、内蒙古、广西、西藏、福建、河北、湖南、云南14个省份的党委先后完成了上一轮换届。其余17个省份党委则集中在2012年4月至7月初完成了换届。
截至2016年8月31日,上述14个省份的党委全会均已决定将召开下一次党代表大会。除内蒙古外,其他13个省级党委全会已明确将下一次党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确定在今年第四季度。
2011年完成党委换届的14个省份均确定将召开下一次党代会。
颇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已确定将召开下一次党代表大会的14个省份当中,中央已在今年6月底和8月底分两批集中调整了江苏、山西、江西、湖南、安徽、云南、内蒙古、西藏、新疆九个省份的党委书记。
西藏是最新公布下一次党代表大会召开时间的省份。
据《西藏日报》报道,8月31日,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在拉萨召开。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第九次代表大会11月在拉萨召开。
此前,江苏、河北、福建已在今年7月份确定了下一次党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
据《新华日报》报道,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2016年7月22日至23日在南京举行。会议研究部署省委换届工作并作出决定,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于2016年第四季度在南京召开。
江苏也成为此次全国首个公布省级党代表大会时间的省份。
江苏之后,河北、福建也于7月份陆续确定了下一次党代会的时间。
据《河北日报》报道,2016年7月24日,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于2016年11月在石家庄召开。
据《福建日报》报道,2016年7月25日,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会议通过决定,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次代表大会定于2016年11月在福州召开。
随后,今年8月,陆续又有11个省份召开省级党委全会,并确定了召开各自省份将召开下一次党代表大会。这11个省份分别为辽宁、云南、内蒙古、广西、江西、河南、山西、安徽、湖南、新疆、西藏。
据《辽宁日报》消息,8月2日,中共辽宁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在沈阳召开。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于2016年12月在沈阳召开。
据云南网消息, 2016年8月3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在昆明举行。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次代表大会于2016年第四季度在昆明召开。
据《广西日报》报道,8月7日,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在南宁召开。全会决定,2016年第四季度在南宁召开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据《江西日报》报道, 8月13日,江西省委召开十三届十三次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于11月在南昌召开。
此外,《河南日报》的报道显示,8月14日,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在郑州召开。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次代表大会于今年10月下旬在郑州召开。
次日,山西省也召开了省委全会。
据《山西日报》报道,8月15日,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在太原召开。全会决定,拟于今年10月召开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另据《安徽日报》报道,8月18日,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在合肥举行。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次代表大会于2016年10月在合肥召开。
据红网报道,中共湖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九次全体(扩大)会议8月21日在长沙举行。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于今年11月在长沙召开。
据天山网报道,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8月21日在乌鲁木齐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次代表大会于10月在乌鲁木齐召开。
不过,与其他省份不同,内蒙古自治区并未公布下一次党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而是“安排部署了党代会的筹备工作”。
据《内蒙古日报》报道显示,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8月4日在呼和浩特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安排部署了第十次党代会筹备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上一次换届的时间是2011年11月,也是当年的第四季度。
至此,除内蒙古外,确定下一次党代表大会召开时间的省份已达13个。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由同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委员、候补委员组成,每届任期5年。党的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由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简称全会)选举产生,由党的地方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组成。
上述条例还规定,省级党委常委名额为11至13人,个别地方需要适当增减的,由党中央决定或者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审批。党的地方委员会换届时,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由全会选举产生,并报上一级党委审批。新当选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一般应当任满一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