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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院院长王常松转任黑龙江省委纪委书记

2016-06-24 23:39:09   

  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官网近日更新后显示,此前担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王常松已出任黑龙江省委常委、纪委书记一职。

  公开简历显示,现年54岁的王常松(1962.7)是安徽无为县人。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王常松早年曾长期在国家审计署法制司工作,2002年后历任审计署法规司司长、驻昆明特派员和党组书记、经贸审计司司长、企业审计司司长等职。

  2010年年末,王常松外调至吉林松原,历任松原市委副书记(正厅级),松原市代市长、市长,松原市委书记等职,后于2013年年初当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并工作至今。

  此前兼任黑龙江省纪委书记的省委常委黄建盛(1957.9)已于今年5月转任黑龙江省委副书记,不再担任黑龙江省纪委书记职务。他于2012年4月起担任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王常松,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安徽无为县人。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1986年8月至2002年3月,国家审计署法制司工作,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司长助理、副司长(其中,1987年8月至1988年9月,河南省审计厅挂职锻炼;1997年8月至1998年10月,挂职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2年4月至2010年11月,历任审计署法规司司长、驻昆明特派员和党组书记、经贸审计司司长、企业审计司司长。2010年11月至2013年1月,历任中共松原市委副书记(正厅级),松原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中共松原市委书记。2013年1月31日当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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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