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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家酒店"招嫖江湖":保安收钱帮赶竞争者

2016-04-12 10:00:53   

  隐藏在酒店的招嫖江湖”早已存在。法晚记者从全国11个省市法院搜集到59件涉及如家品牌酒店的招嫖刑案,统计发现,因发招嫖广告抢地盘引发的血案屡见不鲜。

  在这些案件中,有的招嫖团伙误以为“同行抢生意”而将刚刚住店的男客人砍伤多处,有的团伙为抢地盘而持砍刀、斧头将竞争者手掌、甚至双脚砍断。

  数据统计显示,深夜24点,是卖淫团伙到如家旗下酒店活动的高峰期,在这个时间点如果有女子进入酒店,容易被卖淫团伙当成来“抢地盘”的“同行”。

  酒店七成招嫖案 都是通过小卡片

  日前,法晚记者从全国11省市(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海南、广东、湖北、江西、安徽、福建、湖南)搜集到犯罪分子在如家、莫泰(如家集团旗下品牌)酒店因招嫖引发的刑事案件59件。

  数据分析结果显示,卖淫类刑事案件有41件,占69%。其中,犯罪分子通过发色情卡片的方式招嫖的案件29件,占71%。

  “抢地盘”案件发生了3起。卖淫后抢劫勒索案则发生了13起。

  女性深夜24点进如家 易被卖淫团伙当“同行”

  法晚记者通过数据分析发现,深夜24点开始,进入犯罪团伙在如家酒店进行卖淫活动的高峰期。在这个时间点如果有女子进入酒店,容易被卖淫团伙当成来“抢地盘”的卖淫女。

  在提及具体招嫖交易时间的46起犯罪事实当中,案发时间在晚上的有32起,占70%;

  其中案发时间在深夜23点以后的,有20起,占44%,占比最高。

  0点以后占比为37%。

  男子住店被“误伤” 身体多处遭斧砍

  法晚记者通过对案件分析发现,招嫖团伙对如家、莫泰这两个“据点”非常重视。

  在三亚、厦门和温州的如家品牌酒店内,都发生过招嫖团伙“抢地盘”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其中就有“误伤”如家来客的先例。

  2014年6月4日,曾某误以为屠某是来三亚一家如家酒店发招嫖广告的,于是纠集谢某等人持斧头、砍刀打砸屠某停放在酒店门口的轿车,还将屠某双手臂、右耳及背部砍伤。

  招嫖团伙为抢地盘 砍断竞争者双脚

  招嫖团伙对待抢地盘的竞争者下手极其凶残。

  2012年8月28日,张某、虞某、刘某在厦门的一家如家酒店,看到熊某、张某在酒店内发招嫖广告,即上前殴打招嫖者,致其中一人肝左叶裂伤,腹腔大量积血。

  在温州,游某等人组成19人的黑社会性质团伙,通过向莫泰等酒店发招嫖广告,组织卖淫谋利。

  2010年11月,游某等人发现徐某组织他人和自己抢地盘,于是纠集多人携带砍刀等凶器,追砍为徐某发招嫖卡片的张某、徐某、严某、彭某等人,导致徐某背部等处被砍伤,张某右手掌被砍断,且被砍断的手掌未能找回。

  2011年11月中旬,游某发现邓某抢地盘发招嫖卡片,后纠集多人在大街上持刀将邓某双脚砍断。

  最终,温州当地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6项罪名对游某等19人判处刑罚。

  招嫖人称:如家管得松

  保安收好处费帮驱赶竞争者

  为什么犯罪团伙总在如家旗下的酒店发招嫖卡片?

  在一起组织卖淫案中,女被告人陶某供述称,她是专门负责发卡片的,2011年10月开始在如家等管理松散的快捷酒店发。

  法晚记者通过分析案件发现,如家旗下酒店,有的内部人员和招嫖者勾结。在温州市中级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王某、谢某、代某都是温州市鹿城区莫泰中侨店保安。

  法院查明,2009年至2012年5月,游某等人为顺利在该酒店组织卖淫,拉拢酒店保安队长王某,每月给王某2000元好处费,王某收受后将好处费分给保安谢某、代某。

  酒店保安收黑钱后,不但允许游某的团伙在莫泰酒店发卡片招嫖、组织卖淫,还帮着他们驱赶其它发招嫖卡片的人员。

  保安阻拦发色情卡片遭殴打

  也有保安试图阻止招嫖者在如家酒店发卡片而遭打的案例。

  在一起寻衅滋事案中,潘某、何莫在如家门店因发卡片与该店保安发生矛盾。2010年11月1日凌晨1点,孙某纠集钱某、潘某等10多人,有的持刀,有的持车锁,有的持钢棍,进入如家门店打砸。

  其间,酒店保安韩某头部、大腿、手臂等多处被砍伤,前台服务员白某双手被砍伤。

  2012年3月,真某、杨某在另一家如家门店发招嫖广告时,被暂住在足浴房的卢某阻拦。3月7日凌晨,真某等多人持刀、棍进入酒店,围殴正在休息的卢某。

  本文数据

  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朝阳区人民法院、丰台区人民法院、海淀区人民法院、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大兴区人民法院、东城区人民法院、宣武区人民法院

  上海:嘉定区人民法院、宝山区人民法院、青浦区人民法院

  江苏: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浙江: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诸暨市人民法院、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仙居县人民法院、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海南: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湖北: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江西: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安徽: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福建: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湖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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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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