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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副部长:街区制原文无"拆围墙"三字

2016-04-01 23:03:11       来源: 新京报

  今年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全文30条,是综合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城市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文件刚一发布,淘气的小伙伴们就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聚焦第16条,其中写道:“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我家小区围墙要拆么?啥时候拆?一时间社会各界众说纷纭。

  今天上午,参与意见起草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应邀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作“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走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的辅导报告,对社会热议的“拆墙”做出了权威回应。长安街知事现在献上独家全文实录:

  倪虹说,这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了一个前瞻性的想法,在媒体上引起了热议。可以说这30条意见,既有针对当前“城市病”的现实性条目,也有很多是带有前瞻性的、导向性的。意见提出要逐步打开封闭的小区和单位大院、建立街区制,不少网友误解成为“拆围墙”。实际上文件原文并没有“拆围墙”这三个字。

  倪虹说,推广街区制主要是根据国内外城市规划的经验提出的一个发展方向,封闭的小区和大院确实也存在影响城市路网、形成丁字路断头路等实际问题。意见提出的并不是要“拆墙”,主要是要“开门”。在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规范当中,城市人行道一般不超过80米要留出一个通道(口),车行道原则上不小于150米要留一个通道(口),这样才是城市交通组织的合理区间。这一次意见讲的推行街区制、原则上不再新建围墙,并不是“一刀切”。

  倪虹说,关于“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我们有这么几个原则:

  一是“逐步干”,不是“马上干”。将会稳步推进该项举措,不会“一哄而上”。

  二是“有条件地干”,不是“全面地干”。将遵循分类处理的原则,条件成熟的就实施,条件不成熟的就先不实施,不会“一刀切”。

  三是“科学地干”,不是“盲目干”。在落实过程中,会广泛征求专家和群众的意见,研究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倪虹最后说,在落实过程中,我们相信各城市的领导者一定会因地制宜,做出符合城市发展规律的探索实践。总的来说是要牢牢把握开放的发展理念,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努力增强城市的竞争力和活力。

  真让倪部长说着了,北京市已经迈出了探索实践的第一步。3月11日的北京日报报道,本市试点“打开”街区缓拥堵,三里河南二巷由5米宽楼间“缝儿”变市政路。在西城区三里河区域中,这条处在建筑物、大单位夹缝中的5米宽便道,将拓宽成为城市支路。项目已经启动30天公示。这是《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颁布后,北京发布的首个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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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