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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彭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被双开 曾对抗组织审查

2016-03-02 21:25:25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成都3月2日专电 记者2日从成都市纪委获悉,彭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龙敏严重违纪被双开。

  日前,经成都市委同意,成都市纪委对彭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龙敏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龙敏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申报本人及家人房产情况;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 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龙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有关规定,经市 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龙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简历

  龙敏,男,汉族,生于1958年2月,四川金堂县人,中共党员,1975年7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曾任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6年2月29日,涉嫌严重违纪,依法双开。

  1975.07-1978.01,四川金堂县云绣乡爱国大队知青;

  1978.01—1980.12 ,沈阳部队某炮团81241部队战士,历任战士、文书、团代理宣传干事;

  1980.12-1985.11,在四川金堂县供销联社人事科工作;

  1985.11-1994.06 ,在四川金堂县委组织部工作,历任干事、秘书、副部长、兼任县党史研究室主任;

  1994.06-1997.12 ,任金堂县三星镇党委书记;

  1997.12-1999.11,任金堂县委常委;

  1999.12-2001.12,任金堂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2.01-2006.11,任崇州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6.11-2009.02任彭州市政协党组成员、书记。

  2009.02-2015.12任彭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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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