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5 00:03:19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今天,人社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地方公安机关警察招录工作,由省级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意见指出,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确定招警政策、编制录用计划、明确资格条件设置办法、发布招考公告、组织考试、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办理审核录用手续等。
公安机关要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录用计划拟定、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等具体实施工作。
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此次改革从国家层面对招警工作权限做了明确规定,要求招警工作应当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市、县两级不得自行招警,此举有利于进一步严把公安机关“进人”关,提高招警工作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