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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改革顶层设计出台 药品电力等领域取得突破

2015-12-21 08:56:04       来源: 证券日报

  近日,《证券日报》梳理2015年国家发改委公开信息发现,2015年是价格改革的丰收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就价格工作出台了专门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药品、电力等相关领域价格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国开证券证券投资部执行董事吴琪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价格作为最基本的经济元素之一,全方位、全过程地渗透在经济运行的各个角落,合理的价格体系对于调节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引导产业资金流向、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等方面都有积极的意义。2015年作为一个深化改革的年度,价格改革自然是重中之重,国家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就此出台了专门的文件可见一斑。

  在12月13日举行的“2015中国改革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十三五”时期,国有企业和重要行业改革将跨越深水区,将在电力、油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重要领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电力、石油等竞争性环节将真正放开,推进国有经济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电力、天然气、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将继续深化,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疏导价格矛盾,降低企业和居民成本。

  价格改革敲定时间表

  2015年10月15日,新华社授权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

  这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价格改革30多年来巨大成就的充分肯定,也体现了对今后价格改革的高度重视,是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要历史时期对价格机制改革做出的总体谋划和系统部署。

  回顾价格改革30多年的辉煌历程,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价格体系的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价格改革先后经历了“改革计划价格体制”、“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价格体制”、“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价格体制”三个阶段,取得了巨大成就。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97%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市场化机制基本形成,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药品价格:

  绝大部分由市场竞争形成

  2015年5月份,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总体上看,由于有招标采购和医保控费机制的综合制约,加之对市场交易价格监测监管工作的强化,将正面引导市场价格秩序,因此绝大部分药品市场交易价格不会上涨。

  《证券日报》记者查阅了工信部公布的医药工业经营状况,最新数据更新至2015年上半年,从可查的权威短期数据看,药品价改对生产企业产生的是正向推动作用。1月份-6月份,医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262.05亿元,同比增长12.85%,高于全国工业整体增速13.55个百分点。与制药直接相关的子行业中,生物药品制造的利润增长最快,增速达18.77%,其余依次是中药饮片加工14.64%、化学药品制剂制造12.69%、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12.22%、中成药制造11.94%。而根据海关进出口数据,今年前6个月医药产品出口额为281.61亿美元,同比增长6.27%,增速较上年同期上升0.87个百分点。

  吴琪表示,通过医药招标采购机制,有效的遏制了药品中间商层层加价现象,平抑了药品价格,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百姓看病贵难题。与此同时, 对于有高技术含量的原研药以及高质量的仿制药如首仿药,在招标过程中实行单独分组,由于没有竞争对手, 可以享受一定的高定价。这也体现了优质优价原则,对鼓励药企不断提高科研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电价:破除电网垄断

  推行“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业内称为“9号文”),被誉为“啃硬骨头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重点是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

  1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对外发布了6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标志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进入具体操作阶段。其中的一大亮点就是输配电价改革,破除电网垄断优化资源配置。《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输配电价。

  而2015年是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收官之年,也是脱硫电价向环保电价过渡首个年度。今年5月份以来,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对环保电价进行了检查,据不完全统计,各地检查的发电企业大概是670多家。到目前为止,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发电企业实施经济制裁6.35亿元,其中扣减脱硫电价6800万元,没收环保电价款5.21亿元,罚款0.46亿元。

  1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实行电价支持政策。其中,对2016年1月1日以前已经并网运行的现役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1分钱(含税);对2016年1月1日之后并网运行的新建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0.5分钱(含税)。上述电价加价标准暂定执行到2017年底,2018年以后逐步统一和降低标准。

  国家能源局12月16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504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9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第二产业用电量36330亿千瓦时,下降1.1%;第三产业用电量6524亿千瓦时,增长7.3%;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686亿千瓦时,增长4.7%。

  同期,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3597小时,同比减少309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256小时,减少139小时;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916小时,减少355小时。全国电源新增生产能力(正式投产)9044万千瓦,其中,水电1331万千瓦,火电4751万千瓦。可见,我国经济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艰难过程中,而直接交易电量比例上升、计划电量比例减少、电价下降幅度不断加大等因素对发电企业的影响将越来越大。

  吴琪认为,在能源价格改革领域,对清洁能源水电的倾斜、对新能源如风电的补贴,以及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实行电价支持政策,显示出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通过价格机制改革引导提升企业环保意识,积极开拓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等环境友好型新领域。

  其他领域价格改革

  一步一个脚印

  价格改革还在其他领域迈出坚实步伐。2015年以来放开了30多项商品和服务政府定价,中央定价项目大幅减少约60%。2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放开现行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5项建设项目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具体包括:政府投资和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环境影响咨询服务收费。至此,我国建设项目服务价格完全由市场竞争形成。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介绍,今年以来,调整了铁路货运价格并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基本理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扩大至27个省的80个县。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已在除西藏、新疆之外的全国范围内建立,居民用气、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也在稳步推行。

  12月11日,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石油天然气、盐业等重点行业改革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反垄断案件经营者承诺指南》已完成初稿,下一步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2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近期,国家将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抓紧完善新形势下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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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