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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金融危机不应成为拖延改革的理由

2015-11-10 09:11:50       作者:王宇

  经济金融稳定通常是各国推进改革开放的前提条件,但印度经验表明,改革开放也可以在金融危机和经济动荡中向前推进。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印度最重要的改革开放措施都是在金融危机中推出的,印度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和资本账户可兑换都是在经济动荡中完成的。将危机作为改革开放的动力,将改革开放作为化解危机的工具,成为印度改革开放的重要特征。

  印度利率市场化改革

  1947年印度独立以后,印度政府将银行国有化作为赶超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世纪50年代中期,对印度国家银行实行国有化,成立了国有的印度国家银行集团。1969年,接管了14家存款在5亿卢比以上的银行。1980年对6家存款20亿卢比以上的商业银行实现了国有化,组建了国有化银行集团。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国有银行占绝对优势的银行体系。到改革之前,印度共有包括国有银行、私人银行和外资银行在内的商业银行300多家。其中,国有银行包括印度国家银行和7家联营银行,还有其他19家政府银行,约占整个银行业的四分之三,印度政府持有国有银行的大部分股份。

  印度银行国有化的目标是,保证信贷向重点行业投放,促进经济高速增长,以实现赶超战略。但事与愿违,金融抑制政策削弱了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造成整个银行系统的严重亏损和风险累积。1990~1991年,国家银行集团的盈利率仅为1.5%,国有化银行集团的盈利率仅为1%。为此,印度金融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方面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放开政府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管制,让市场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另一方面,打破垄断,扩大金融市场开放,允许民间资本、外国资本和私营企业进入银行业,建立竞争性金融体系。印度利率市场化改革正是沿着这一思路向前推进的。

  1992年,印度成立了私有化委员会,制定了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计划。取消投资审批制度,国内市场全面向私人资本和国外资本开放,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行业外,对其他所有行业的投资都取消了政府部门的审批。允许私人资本和外国资本投资金融、电讯、道路、港口、发电、炼油等基础设施和服务行业。1993年,印度政府公布了金融改革一揽子方案,允许成立外资银行和私人银行。取消政府的“银行业招聘局”,允许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自行招聘员工。1993年,印度中央银行颁布了民营银行设立标准,1991~1997年印度民营银行从23家增加到了34家,外资银行从23家增加到39家。

  印度利率市场化是按照“先放开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利率,再放开金融机构定期存贷款利率,最后放开金融机构储蓄存款利率”的顺序进行的,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

  印度利率市场化始于上世纪80年代。1985年4月,印度中央银行决定,放开对15天到1年期以内的存款利率管制,允许商业银行自主决定15天至1年期以内的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为8%。但很快出现了价格战,商业银行纷纷将15天到1年期的存款利率全部设定为8%,导致存款集中到15天至1年期以内的账户中。1985年5月,印度恢复利率管制。卢比利率市场化改革并没有因此而停止,从1992年起,印度中央银行分别从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与存款利率两个方面推动卢比利率市场化改革。

  从贷款利率市场化看:1992年,印度中央银行简化了不同的贷款利率品种,放开对定向贷款利率管制。1994年,放开了对20万卢比以上的贷款利率管制,并要求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公布“主要贷款利率”,对于20万卢比以下的贷款允许商业银行可以在不超过“主要贷款利率”的范围内自由定价。2010年,放开了20万卢比以下的小额贷款利率和出口信贷贷款利率。

  从存款利率市场化看:1992年,印度中央银行宣布,允许商业银行自行决定46天期以上的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为13%。1995年,允许商业银行自主决定2年期以上存款利率。1996年,允许商业银行自主决定1年期以上的存款利率。1997年,印度中央银行宣布,商业银行30天到1年期的存款利率上限可以由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减去200个基点决定,1997年10年,与中央银行基准利率脱钩。至此,商业银行可以自行决定各种期限的定期存款利率。1998年,允许商业银行自行决定定期存款提前取款的处罚利率,取消了商业银行必须对150万卢比及以上规模、期限相同存款提供相同利率的限制。至此,商业银行可以自行决定除储蓄存款利率以外的所有国内存款利率。2011年,在全球金融危机中,印度中央银行明确提出,“金融危机不应成为拖延改革的理由”,决定立即实现储蓄存款利率市场化。2011年10月,印度中央银行宣布放开金融机构储蓄存款利率。

  至此印度彻底完成了卢比利率市场化改革。

  印度汇率市场化改革

  印度独立之后,实行了卢比钉住英镑的汇率制度。上世纪70年代初,在第一次石油危机冲击下,卢比随着英镑不断走低,1975年初,卢比贬值了20%。1975年9月,印度中央银行将卢比钉住英镑改为钉住美元,实行卢比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上世纪70年代末,印度开始实行“卢比爬行钉住美元+浮动区间”的汇率制度。80年代初,印度中央银行又将卢比钉住美元制度改为钉住一揽子货币。1983年,实行“爬行钉住一揽子货币+浮动区间”的汇率制度。

  上世纪70~80年代,尽管印度汇率制度不断变化,但基调都是钉住制度,无论是卢比钉住英镑、美元还是一揽子货币,缺乏弹性的钉住制度都给印度经济造成了严重影响,主要表现为国际收支失衡。

  1991年,印度发生国际收支危机,1991年7月,卢比汇率贬值10%左右。1992年,印度开始实行新的汇率管理制度,即有管理的自由浮动汇率制度。在实行有管理的自由浮动汇率制度初期,印度中央银行曾经采用双轨制汇率作为过渡。在过渡期间,出口商必须将其外汇收入的40%按官方汇率出售给指定的交易商,余额则按市场汇率进行兑换。除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多边国际经济组织的资本支付外,所有资本账户交易都按照市场汇率进行。

  1993年,印度正式实施有管理的自由浮动汇率制度。1994年,在外汇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推出外汇衍生产品。2000年6月,印度政府通过了“外汇管理新法案”,将外汇管理的理念由扩大外汇储备规模转变为发展金融市场以及为贸易和支付提供便利。同时,在外汇头寸管理方面,印度中央银行对国内商业银行外汇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状况和头寸规模进行了较为严格的管理,并针对外汇头寸敞口的市场风险制定了资本充足率规定,对可能扰乱市场秩序的大额外汇交易进行严格核查。

  需要强调的是,为了防止资本市场开放后短期投机资本的冲击,印度政府明确提出汇率改革先于资本项目可兑换。印度一揽子改革方案基本是按照首先放开对利率的管制,然后放开对汇率管制,最后实现资本账户可兑换的顺序进行的。基本思路是:用利率改革调节资本流入流出,以维护卢比汇率基本均衡和基本稳定;用汇率改革增加汇率弹性和汇率波幅,提高投机成本;用资本市场开放和资本流动缓解利率和汇率压力。

  印度资本项目可兑换

  印度独立之后,通过《1947年外汇管制法案》对外汇交易实施严格管制。在《1973年外汇管制法案》中,外汇市场管制进一步强化。上世纪80年代初,印度对外融资仅仅局限于官方援助。从1980年起,由于经常项目持续逆差,对外部融资产生了较大需求,印度政府决定吸引民间资本流入。通过对外发行债券和吸收海外侨胞存款等方式,印度迈出了资本项目开放的第一步。

  与卢比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市场化一样,印度资本账户开放也是在金融危机推动下,不断向前推进的。

  1991年5月,印度爆发国际收支危机,外汇储备短缺迫使印度政府向IMF求助。根据IMF贷款要求,印度政府制定了一揽子经济自由化改革方案。1992年,经济学家向印度政府提交报告,建议尽快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他们提出,采取渐进的、“可以计量”的步伐开放资本账户,以实现利用外资形式的转变,即由债务融资转向非债务融资,减少对官方援助的依赖,吸引更多的私人长期资本流入。1994年8月,印度政府承诺接受IMF协定第八条款,实现了经常项目可兑换。1995年8月,印度中央银行成立“资本账户可兑换委员会”,专门从事资本账户开放的准备工作。1997年5月,“资本账户可兑换委员会”提出了实现资本项目更大自由化,但并非完全自由化的时间表,根据该时间表,印度通过“三年三步走”,到1999~2000年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具体步骤为:一是解除有关资本流入和非居民资本流出的限制;二是放松对居民资本流出的限制,在居民中,公司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开放次序优先于银行部门;三是放宽对个人的限制。1997年12月,“资本账户可兑换委员会”提出了资本账户可兑换的条件:财政赤字占GDP比重不超过3.5%;通胀率不超过5%;不良贷款率降至5%以下;外债占GDP比重降至20%~25%;取消储蓄存款之外的所有利率管制。

  在外国直接投资方面:1991年,印度放开了35个鼓励类行业的外国直接投资,根据《外国直接投资适用部类特别准则》,在35个指定的优先部门、占总股本51%以内的外国直接投资可获得自动批准,不符合自动批准的申请由外国投资促进局个案处理,但批准标准大幅放宽,批准程序也有所简化。1992年,允许国外资本投资一、二级市场的上市证券、未上市债券、互惠基金和信托等。1996年,扩大非居民投资范围。1997年,扩大了向外商直接投资开放的产业名录,将包括电信和机场在内的9个产业的外资股份比例放宽至74%。同时,外商直接投资的批准程序也更加透明,外商直接投资流入逐年增加。2001年,允许在电力等行业中的外资100%控股。到2002年,除了核能、零售、房地产、农业等少数领域外,印度基本实现了外国直接投资可兑换。

  在外国证券投资方面:1992年2月,印度政府批准国内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和外币可转换债券(FCCB)在境外融资,要求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电力、通信、石油等基础设施。1992年,允许外国机构投资者投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上市证券。1996年,取消了外国机构投资者投资债券不得超过投资总额30%的数量限制。1997年,允许外国机构投资者投资印度政府定期偿付证券。1998年4月,允许国外机构投资者投资短期国债。1998年5月,除了房地产和股票市场外,取消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ADR)的用途限制。2000年,允许印度公司自主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和外币可转换债券。1992年,印度允许合格外国机构投资者投资国内证券市场。1993年,允许外国证券经纪公司在印度营业,同时,取消对合格外国机构投资者的投资总量限制。

  上世纪90年代,印度证券投资流入超过了外商直接投资。

  总结

  金融危机和经济动荡可以成为改革动力,也可以成为拖延改革的理由。从印度改革开放的整个进程来看,最关键的改革开放措施都是在金融危机和经济动荡中推出的。

  1990~1991年,印度发生国际收支危机,主要表现为通胀率上升、财政赤字猛增和国际收支失衡。1990年,印度通胀率为10.3%,财政赤字占GDP比重为8.4%,经常项目赤字占GDP比重为3.4%,对外债务高达839亿美元。1991年,印度经济增长率为1%,贸易逆差为80亿美元。

  当时印度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只有10亿美元,仅够维持两周的进口。外汇储备的短缺迫使印度政府向IMF求助。根据IMF的贷款要求,印度政府制定了一揽子经济自由化方案。

  正是在国际收支危机中,印度拉开了全面改革开放的序幕。印度央行决定加快卢比利率市场化进程,1992年,允许商业银行自行决定46天期以上的存款利率。1995年,允许商业银行自主决定2年期以上存款利率。1993年卢比面临较大升值压力,印度利用这一时机,主动调整利用外资结构,通过偿还短期外债、限制新增短债、废除对非居民存款的优惠、对长期的商业性外债以及银行的对外债务施加上限约束,并将国外直接投资和国外证券投资等非债务性资本作为吸引外资的重点,通过这些改革开放措施促进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

  1997~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受危机影响,1998~1999年印度出口下滑,经济增长率从前一年的6.3%下降到4.6%,外国证券投资从前一年的净流入18.3亿美元逆转为净流出0.68亿美元,资本账户顺差从前一年的98亿美元下降到86亿美元。卢比再次面临较大的贬值压力。为此,印度央行一方面将银行法定存款准备率从10%提高到11%,将央行基准利率从5%提高到8%;另一方面,加快了卢比利率市场化进程,于1998年放开了除储蓄存款利率以外的所有国内存贷款利率。印度还加快了资本市场开放步伐,到1998年5月,除了房地产和股票市场外,取消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的用途限制,通过吸引国外资本流入,缓解了卢比贬值压力,促进经济增长。

  2008~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此次危机对印度经济产生了较大冲击,2008年资本流出120亿美元,股市下跌50%左右,外贸逆差超过1000亿美元,通胀率高达12%。2011年,印度经济下行和通胀率情况进一步恶化,卢比贬值压力增大。印度再次将利率市场化作为化解危机的重要措施,印度中央银行明确提出:“金融危机不应成为拖延改革的理由”。2011年10月,印度央行宣布放开储蓄存款利率,2011年12月,进一步放开非居民存款利率,彻底实现了卢比利率市场化。

  利率市场化有效增强了印度金融市场和企业部门的活力和弹性,为战胜危机、保持经济较快增长奠定了基础。

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