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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霸州:村民状告市政府 “霸道”房产商办证内幕或揭开

2015-08-28 13:02:00       作者:京华时报

   中国农村网讯  (记者 贾建新)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河北省霸州市村民状告市政府,要求撤销房产商非法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一案将于近日开庭。据反映,霸州镇东关一街村村民李建华从村集体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却被霸州市国土资源局非法到了房产开发商名下。村民走上艰难民告官之路的同时,也要求在高压反腐的今天,进一步查处有关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

             现场:霸道开发商强拆合法民居

  在河北省霸州市霸州镇东关一街村口,一个巨大的大坑旁边,是已被平整的一千多平米的地块。地块的北侧,是扔满了垃圾的坑塘。地块的东侧,是一排民房。一路之隔,是霸州市武平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锦绣华府高层住宅。  

据了解, 2007年,时任东关一街村党支部书记陈金勇、村委会主任李秋常等街道干部同意,将霸州市原生产公司北侧水坑划给村民李建华做宅基地使用。2007年6月18日,李建华交付宅基地使用款3000元,街道委员会给李建华开具宅基地使用证明。李建华开始购买土方垫坑,历时两个月,花费土方款十五万六千元(156000)元予以垫平。为防止沉降,李建华在该处盖正房七间。

   一切来得很突然。2014年10月10日上午9点多钟,霸州市武平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李波带着七八十人,全部戴着白色手套(白色手套是因为这些人是武平房地产公司从胜芳、廊坊聚集了一帮社会闲杂人员,之间相互不认识,怕误伤)手持铁棍及木棍,另有数十个民工到李建华家对他的房屋进行强拆,家人拔打了几十次110,城东派出所才出警。

    李建华家人看着被完全损毁的房屋悲痛欲绝时,武平房地产公司的工人在其家的宅基地上继续大肆施工。派出所民警走后两三分钟,白手套开始对李建华家人进行殴打,被打后李建华家人拔打110报警,过了二十多分钟后派出所民警才赶到(实际派出所距此处不足五分钟车程)。民警到达现场时,对李建华家人实施故意伤害的人员经逃跑,只留下工人在现场施工。

     李建华家人多人受伤,七旬老母腰椎骨压缩性骨折,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弟弟、妹夫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七旬老父、妹妹、弟媳被拳打脚踢后因无明显外伤,忍痛在医院护理其他家人。

     李建华气愤的说,在此之前,霸州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曾将他传唤至派出所协商宅基地的问题,协商未果,竟然发生了这样的强拆打人事件。

 举报:霸州市国土局非法办证

  记者了解到,1988年,霸州市霸州镇东关一村南邻112国道的31.96亩土地被划拔给霸州市生产公司,其四至为:南邻112国道道边(加宽之前的112国道);北邻李建华家,东邻东六街吴东生以南的十多户;西邻东五街十多户,后该公司破产,该处土地抵押给银行。2009年霸州市国土资源局将该处土地收储,并于2010年对该处土地招拍挂,售予霸州市盛达房地产公司,四至面积图纸显示为东侧南北长为282.27米,西侧南北长为350.25米。2011年霸州市盛达房地产公司将该处土地转售于霸州市武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霸州市武平房地产公司更换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却没有按盛达房地产的四至规划区域载明面积,反而将土地违规向北平移十几米,东侧南北长已更改为349米,西侧南北长为349米。 此长度将李建华家的宅基地划到了霸州市武平房地产公司的土地证上,甚至北侧霸州市东关五村的一处民房的一半也到了他们的土地证上,霸州市国土资源局以什么理由更改长度面积?涉事村民质疑这方面有什么隐情和内幕交易?

另外,1988年至2012年间112国道加宽工程,已占用原霸州市生产公司部分土地。但霸州市国土资源局按1988年时的占地面积给武平房地产公司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在没有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的批复下,他们如何将东关一街村民的集体土地调整为国有建设用地的?

一段视频资料显示,强拆发生十多天前,原东一村村支书陈金勇说,武平房地产公司占村里地自己根本不知情。(生产公司)墙头外边50米怎么弄到房地产公司自己这个(村)书记也不知道。应该拿村里老土地证对照一下。武平房地产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经办人员是谁?记者多方查证未果。

 根据相关公开信息,锦绣华府房产项目由霸州市武平房地产公司开发,占地面积: 1161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67715平方米,开工时间:2012年9月20日。查询工商注册信息显示,霸州市武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俞权晟,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0年12月7日,经营期限至:2030年12月6日,自然人股东:俞权晟(出资3500万),赵杰(出资1500万)。

 

  房产开工建设已两年,才来告诉我宅基地被占,这里面难道没有猫腻?李建华表示质疑。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程序主要有以下步骤: 1、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2、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

   全国知名刑辩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中心执行主任于云斌告诉记者:霸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办证时应履行公告义务,武平房地产公司地块没有公告,在土地登记程序上存在严重问题。不然;当事人李建华怎么会不知情

   记者注意到,人员编制不到100人的霸州市国土资源局,却拥有建筑面积将近一万平米的豪华办公楼,严重超标使用,理应受到查处。霸州市境内小产权别墅大肆开发,某汽车检测中心以租代征非法占用张庄村50亩农田,村民强烈反对。

   据《法制日报》2014年10月29日报道,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横县人民法院近日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横县国土资源局马山国土资源管理所原所长杨某有期徒刑5年。

 横县检察院查明,2008年,横县马山乡双桥村委加全村村民郑某轩为将其在马山乡双桥街使用的一块集体土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找到杨某帮忙并送给杨某好处费5万元,杨某明知郑某轩有具体请托事项仍将好处费收下。之后,杨某指使马山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韦某帮郑某轩填写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虚假材料,并从其中收取的好处费拿出2000元给韦某。2009年1月5日,郑某轩通过杨某的帮忙违规办理了三本国有土地使用证。

     日前,李建华已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霸州市人民政府撤销霸州市武平房地产公司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还自己合法拥有的宅基地。法院将于近日开庭。

  诉讼结果如何,本网将进一步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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