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网 > 工作手记

种粮成本上升 新型经营主体须警惕规模大效益低局面

2015-11-09 14:42:27       来源: 农村经营管理    作者:刘 慧

  黑龙江克东县昌盛乡安全村现代农机合作社拥有3.2万多亩耕地。“2012年,种粮收益率达到30%,2014年下降到19%。”合作社负责人赫永东说,“土地租金上涨是推高种粮成本的重要因素之一,2012年每亩土地租金为200元至250元,2014年上涨到400多元。粮价上涨空间有限,种粮收益自然下降。”

  当前我国土地规模化经营发展迅速,涌现出大量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农民合作社。但是,近年来种粮成本持续上升,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陷入规模大、效益低的局面。如何才能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多种粮的同时也能多挣钱?

  压低种植成本

  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不单纯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张,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

  安徽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昌乾农机合作社理事长武昌金租了500多亩土地种植小麦和玉米,由于地处城郊,每亩土地租金达到1000元至1200元,去年种粮纯收入只有5万多元。吉林德惠市朱城子镇哈拉哈村达兰家庭农场主周延武租种了4400多亩地,去年纯收入60多万元。近几年当地土地租金上涨较快,2013年每亩500多元,今年则上涨到700多元。为了降低风险,周延武决定今年缩减种植面积2000多亩。

  那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何破解土地租金上涨等带来的经营压力?作为一个懂管理、懂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江西崇仁县石庄乡种粮大户鲁建平告诉记者,他将不断提高粮食生产经营能力,优化农机装备,借助高性能的机械设备来减少人工投入,节约成本。“通过不断与农户协商,邀请农户以田入股,既实现了规模化经营,又确保农民的利益,找到了稳定的、周期长的土地流转方式。”

  土地租金上涨有利于提高农民的土地财产收益,但也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来相当大的经营风险。事实上,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不单纯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张。有的地方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方式,实现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的地方通过龙头企业与农民或合作社订单合作,也实现了规模经营的效果。

  拓展服务范围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积极为周边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拓宽了提高经济效益的空间

  据了解,如今一些种粮大户既是规模化经营的主体,又是提供农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的主体,他们利用自身拥有的资源优势和销售渠道优势,为农民提供农机作业、生产管理、产品销售等社会化服务。

  周延武今年虽然大幅度减少种植面积,但他利用自己的农机具为周边农户提供农机服务,作业面积达到7500多亩,有效弥补了土地经营规模缩小造成的损失。江苏洪泽县三河镇祥发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梁加祥告诉记者,合作社现在流转土地15000多亩,还为农民代耕代种5000多亩,去年合作社净利润达600多万元。江西崇仁县相山镇枧上村种粮大户袁冬生今年种植了500多亩水稻,作为凤翔农机合作社的理事长,他还有效整合当地农机手和闲置的农机具,为周边农民提供服务。

  不过,近年来农机作业效益正在逐渐递减,这就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供的服务从单一的耕种收领域向产前、产中、产后的多个环节拓展。目前,农民对土地深松作业、秸秆还田、田间植保、粮食烘干等农机服务需求强烈,这应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收益的重要着力点。

中国农村网
责任编辑:汪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