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关乎广大农村居民的民生福祉,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关系到我国现代化进程质量。近年来,四川省成都市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通过创新规划建设理念、强化政策保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新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配套公共服务,探索出了一条符合成都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路径,打造出了一批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典范。目前,全市已建成幸福美丽新村1615个,占区(市)县行政村(涉农社区)的50%;建成“小组微生”新农村综合体106个,成功打造出双流区三星镇南新村、莓园新村,温江区万春镇幸福村、郫县三道堰镇青杠树村等一批全国闻名的幸福美丽新村。
总结十多年来的新农村建设历程,成都市无论是在规划设计,还是建设的方式方法,或是服务管理方面,都探索形成了一套具有自身鲜明特色的做法。
着力顶层设计,强化统筹规划。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明确了新农村建设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在保护好古村落和梯度引导农民向城镇转移的前提下规划建设新农村。坚持全市规划一盘棋,着力构建“规范+导则+地方标准”的规范标准体系,编制形成了《成都市城镇及村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成都市农村新型社区小、组、微、生技术导则》等一系列标准体系,市、县、乡、村四级规划覆盖率达到100%。创新推行乡村规划师制度,按照“重点镇一镇一师、一般镇二至三镇一师”的原则配备,加强对新农村规划的指导和实施,实现了基层规划服务全覆盖。
着力深化改革,促进要素集聚。全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率先完成了承包土地、农村房屋等各类产权确权颁证,开展农村产权市场交易,积极推进农地“三权分置”,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引导承包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有序流转,探索推广“农业共营制”“大园区+小农场”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充分运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平台,将农用地整理与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有机结合统筹实施,新增加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进入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节约出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有偿调整到符合规划的城镇挂钩使用,农民获得指标交易产生的收益。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以来,全市已累计实施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763个,整合打捆使用各级财政涉农资金70.2亿元、撬动工商资本和农民投入353.5亿元。
着力三产融合,推动产村同步。注重在新农村建设中同步配套建设集中连片的产业基地,全面启动100万亩菜粮基地高标准农田提升工程,加快建设“10个十万亩粮经产业新村建设成片推进综合示范基地”、“7个产村相融现代农业精品园区”和“3条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带”(以下简称“10+7+3”示范基地、园区、带),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养老服务、农村文化创意等新业态,启动打造一批特色旅游乡镇、新村和精品民俗、创客小镇,积极推进一二三产业互动融合发展。
着力公服配套,共享现代成果。率先在全国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建立了每村不低于40万元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制定了村(农民集中居住区)“1+21”(即配置小区综合服务管理工作站、卫生服务站、全民健身广场、民俗活动点等21项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设施)、涉农社区“1+23”和一般镇“1+27”、重点镇“1+28”的农村公共设施配置标准体系,后又根据不同地域新农村建设对公共服务的差异化需求,提出了“1+8+N”的配置标准(即1个农民集中居住区原则上配置小区综合服务管理工作站、幼儿园、卫生计生服务站、全民健身设施、综合文化活动室、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水配套管网建设、垃圾收集房、公厕等8项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设施,其他相关设施根据入住群众意愿再因地制宜地配置)。
着力基层民主,尊重群众意愿。充分运用“一核多元、合作共治”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改革成果,在建设全过程都尊重群众意愿,建设前依托村民议事会商议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民以农村产权入股,组建集体资产管理公司或土地股份合作社,自主实施建设;建设中是否参与新农村建设、规划选址、户型设计、建筑队伍选择等问题由农民自主决定;建成后积极引导农民成立院落业主委员会等业主组织,通过建章立制、完善物业管理制度,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不断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风尚新美、环境秀美、生活富美”三美示范村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文明公约,崇尚公共道德。
成都市探索形成的新农村建设系列措施,有效解决了“人往哪里去”、“新村怎样建”、“建成怎么管”等问题,有力实现了“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
培育了优势特色产业,实现“业兴”。把新农村建设与农业产业发展相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后的农用地基础设施配套更好、田型更标准,为特色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全市培育形成了一批以龙泉驿区山泉镇桃源村为代表的乡村旅游特色村、以蒲江县西来镇两河新村为代表的果蔬种植特色村、以郫县安德镇安宁村为代表的农产品加工特色村。
促进了农民稳定增收,实现“家富”。新村产业的不断发展,为集中居住区农民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提供了条件,通过“新村带产业、产业促新村”,带动了集中居住区农民向农业产业工人转变或向二三产业转移,增加其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同时,随着房屋条件的改善、公共服务配套的完善、承包地经营权的流转,农民住房财产性价值和品质大大提高。多元化的增收渠道,让农民毫无后顾之忧地住进了好房子、过上了好日子,实现共同富裕。
完善了乡村治理机制,实现“人和”。在新农村建设中注重发挥村(居)民议事会、监事会作用,充分尊重群众主体意愿,有效改变了过去政府大包大揽的问题,农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同时,“1+8+N”的公共服务配置标准,因地制宜满足群众对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个性化需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新村形成了诚实守信、勤劳节俭、遵德守礼、孝老敬老的良好风尚,真正建成了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优化了农村人居环境,实现“村美”。“小组微生”的新农村建设模式,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充分顺应自然肌理,以文化为魂、田园为形,体现生态美、村容美、庭院美、乡风美、生活美,展示民族文化、地域文化、农耕文化、山水生态和田园风光,形成了浓厚的乡村文化气息,既保护了传统民居、林盘植被、河塘沟渠等农村形态,又留住了传统耕读文明的魂,为人们留下乡情乡愁。
带动了农村投资,扩大了内需。新农村建设既能带动农村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直接投资,也能通过农民新房装修、家具家用电器升级换代等方式带动其他消费,从而有效扩大内需。
新农村建设的“成都实践”,在全国新农村建设大的历史进程中,既有共性也有个性,探索出了一些弥足珍贵的经验启示。
新农村建设要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律。我国正处于快速城镇化的历史时期,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人”的生活质量,提高城镇内在承载力,实现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融合。新农村建设必须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律,尽可能引导有条件在城镇居住的人口进城入镇,梯度引导农民工有序向城镇转移实现市民化。对剩下的愿意长期务农或短期内不具备进城生活条件的农户才纳入新农村建设范围,从而既提高农民工收入及生活水平,避免农村财产闲置,也为农村减轻压力,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
要多下功夫提高新农村规划建设水平。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前提,是最重要的实施依据,直接决定了新农村建设水平。科学合理的规划是最大的节约,规划不好就是最大的浪费。在实践中,我们突出了规划的龙头作用,做到以规划明确方向、调控全局。在编制阶段,始终坚持“保持农村与城市功能性差别”这一核心,坚持因循自然法则,“依山、傍水、进林盘”“慎砍树、慎砍山、不填湖(塘)、不夹道、少改渠、少改路”,注重传承川西民居文化、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保持川西田园风貌,构建完善了“规范+导则+地方标准”的规划技术标准体系;在审核阶段,搭建了市级统一的专家咨询、审查平台,实施了规划“五审”,即乡村规划师初审,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区(市)县规划局组织部门内部审查、专家审查及多部门联合审查,区(市)县规委会审议,区(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制度;在建设和验收阶段,鼓励群众全程监督,开展多部门并联验收,确保规划设计图与现场施工图一个样。
要同步推动特色产业培育与新农村建设。在规划建设新农村的同时,同步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特色产业培育,让农民在合理半径内耕种土地、专业分工、就近就业、增收致富,不断增强新农村建设的内生动力。
要着力破解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难题。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钱从哪里来”。在实践中,我们改变过去“政府主导、财政买单”的传统做法,以土地综合整治为载体,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充分运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盘活土地等要素资源,并通过整合部门专项资金、农户自筹、产权抵押融资、社会资金合作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逐步建立起了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金、金融资金为主体的可持续、多元化投入机制,有效解决了新农村建设“钱从哪儿来”的问题。
要正确处理保护建设改造的关系。农村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传统村落的建筑形态、自然风貌、乡村文明、民俗风情、农耕文化,是农村的灵魂。因此新农村建设中首先要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进行挂牌保护,在此基础上再合理布局和规划建设新村,并且坚持示范引领、农民自愿原则,不强制农民进新村,对剩下的农户房子再进行必要的风貌改造。这样以“保护、建设、改造”的方式推动的新农村才能经受住历史检验,才能得到全体农民的拥护,才能突出村庄特色与个性,才能做到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村庄形态与生态环境的相得益彰。
要注重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集成。缩小城乡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的差距,让农民群众和城市居民一样共享现代化发展成果,提高农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坚持将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着力构建 “10分钟生产生活圈”,在加快新农村水、电、路、气、视、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不断推进公共设施标准化建设,从最初的“1+11”、“1+13”到“1+21”、“1+23”,再到现在的“1+8+N”,都是新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集成体现,有效提高了农村住房价值、新农村建设水平和农民群众的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