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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领住宅维修金涉嫌刑事犯罪

2015-11-03 19:42:08       作者:刘昌松

住宅维修金动辄在“业主通过”环节被造假,说到底,还需有关方面落实实质性监管,发现问题即严查。

  据 新京报报道,丰台区珠江峰景小区业主近日发现,今年5月,该小区有一笔430余万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支出,用于消防系统大修。但物业公司称从未向房管部 门申请,签字和盖章均系伪造。丰台区房管局称不负责核实材料真伪,该局正收集材料,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移交司法机关。

  无独有偶,新京报9月下旬也报道过一起类似案例,也发生在丰台区优筑小区,其业主发现,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60余万元被物业公司分三次支取,而700多户业主对此完全不知情。业主还称,当时提交的申报材料,业主签名几乎都是伪造。

  看来,住宅专项维修金这块肥肉也被人盯上了。到底还有多少小区出现了类似情况,我们不得而知。要知道,9月那起案件案发,是一名业主出于好奇去银行打印 自家住宅专项维修金账户明细才发现猫腻的。本案案发还算正常,是今年7月新成立的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发现问题的。两起案件退款工作都在进行 中,但侵占或挪用业主维修金行为,真能一退了事吗?是否已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的规定,住 宅专项维修金,只能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该基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原则。为 此,《办法》建立了相应的严格支取程序,即得2/3以上业主通过、物业公司申报、房管局审核同意并发出划转通知、专款管理部门将维修资金划转至承揽维修工 程的单位。

  看起来流程缜密,可谁能确保“业主通过”环节不被造假?设想一下,若不是业主委员会通过信息公开发现,这笔今年5月7日已经 被以消防系统大修名义支取的款项会被如何处理?是某些人共谋私分,还是挪作他用?无论哪种情况,都涉及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司法机关介入,而不能指望主管部 门自查自纠。

  政府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是专业性、实质性监管,有关方面绝不能以只进行形式审查来开脱,否则涉嫌玩忽职守;若直接 参与分肥,更可能涉嫌犯罪,期待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倘若涉事工作人员只是失职,那也可能涉嫌成立伪造单位印章罪等刑事问题,建议涉事小区业主或业主委员会 直接向丰台警方报案,毕竟作为直接受害人的业主有这个权利。也只有对每起相关个案严查,才能避免住宅维修金轻易被挪用。

  □刘昌松(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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