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1 11:17:16 作者:韩福东
渣男”的语言暴力所造成的是受众的精神伤害,“勇士”的肢体暴力所造成的是对象的肉体伤害。肉体的伤害未必比精神的伤害更重。
在穿黑色T恤的壮男抬腿踢人之前,上海地铁上吐痰且骂人的“渣男”一直嚣张跋扈。只一脚,他就老实了下来。真是个色厉内荏的怂货。最近在互联网上疯传的 这段视频,让人肉搜索的旧行当再度泛起江湖,大众且面临了一个新的伦理考评:面对恶口“渣男”,一定限度内的暴力是否值得叫好?
这段视 频中,一个和事佬的陈词颇有代表性。在“渣男”被打之后,一直沉默的他起身劝架,指责汹汹的群众说:打人是不对的,不要打人。这位“理中客”受到嘲讽,有 评论称,这和激赏那位踢人的“勇士”一样,实质上相当片面,是一种民粹情绪的冲动。教训“渣男”,虽然是为了伸张正义,维护了公共秩序,可本质上,不管是 哪种暴力,又都是反文明的。
如果从暴力的量级上做评判,那地铁上的两脚,连对肉体构成轻伤都达不到。从暴力的性质上看,上海地铁“渣 男”事件中所采取的暴力是私力性质,这又是否意味着私力性质的暴力是不符合文明原则的?如果这个论断成立,那意味着所有带有暴力色彩的私力救济都反文明, 包括你在遭遇打劫时都不得暴力反抗。
我觉得核心的判断标准有两个:第一,能否实现公权力救济;第二,私力救济是否符合比例原则。
就第一个层面而言,现实中想让“渣男”受到公权力处罚几乎不可能,他或许下一站下车就消失在茫茫人海中。他的辱骂也构成广义上的(语言)暴力攻击,受到伤害者此刻要如何私力救济才是恰当的?用恶语反击算不算反文明?
“渣男”的语言暴力所造成的是受众的精神伤害,“勇士”的肢体暴力所造成的是对象的肉体伤害。肉体的伤害未必比精神的伤害更重。如果该案中,“渣男”被 群殴致死或重伤,指责民粹还算有的放矢,因为反击不符合比例原则。所谓比例原则,简单说就是要在合理范围之内回应。我不认为在“渣男”发飙之际,给他两脚 制止闹剧继续上演,是太过分之举。
担心博弈失控导致更大冲突当然是必要的,但现场的围观者比视频前的意见领袖,或许更能准确评估出博弈 可能的后果。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我们只能针对这个具体的个案做出评判。当“渣男”实施恶毒的话语暴力时,那位理中客一言不发,当渣男被踢了两脚之后,他 却说:打人总是不对的。围观者对其进行嘲讽,又有何不妥?“渣男”话语暴力所造成的伤害,难道低于那两脚的肉体伤害?
这一次,民众朴素的正义感又一次完胜被主义/意识形态所武装起来的知识信念。
□韩福东(专栏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