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5 23:36:18
鼓励用人单位给员工放假陪长辈过生日,每年给予独生子女不超过20天的护理假照料生病的父母……今年以来,包括河南、安徽、北京在内的多地都在设置或拟设置专门假期,让子女在父母身边尽孝。对于正在迅速迈入老龄化社会的中国,这样的休假制度来得正是时候,但“孝老假”能否真正落实,而非“纸上福利”,也引发讨论。(9月3日中新网)
给公众增加“孝老假”,让子女有时间可以回家看望父母,当然是好事。但现实却是,并非只要是好事,就能落实到位,不然公众为什么会担忧“孝老假”成“纸上福利”?事实上,近年来有关部门给公众新增了各种假期,比如最近引人关注的妇女休“痛经假”,试问有多少地方、单位或部门能给妇女休“痛经假”,有几个妇女享受到了“痛经假”?比如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常回家看看”,有多少人真的能“常回家看看”?
我以为,给公众新增种种假期,却又不能落实到位,只能让公众“望假兴叹”,成“纸上休假”,还不如扎扎实实地落实“带薪休假”。一方面,如果真能落实“带薪休假”,那么既可以“常回家看看”,又能孝敬家中老人,“孝老假”也就顺便解决了。
无论是“孝老假”还是“独生子女护理假”或者“痛经假”政策的出台,都获得了民众的赞许,但伴随而来的也有人们的质疑———这些假期能落实吗?不少网友也认为,“孝老假”、“痛经假”、“探亲假”的初衷是好,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企业很难真正执行,更有网友直言不讳问:“能先把周末还给我吗?”
“带薪休假”喊了这么多年,都未能很好地解决,现在再提出一些新名目的假期,只会增加实施的难度,让公众更加焦虑。只有解决和落实好了“带薪休假”这样的“大众福利”,确保每个人的基本福利以后,才可以实施“痛经假”、“孝老假”这样的“小众福利”。
有老人表示,有时候孩子们不回来,但是打电话来和我聊聊天,我就觉得很开心。在老人看来,孩子能有一颗“孝老心”比什么都重要,不一定必须回来。云南省彝良县小河村九旬老翁赵某膝下有5名子女,均外出,不尽赡养义务,不回家看望老人,赵某遂将其告上法庭,索要1元钱赡养费。彝良法院判决,赵老与儿子共同居住,其余子女每年支付1元赡养费,须亲自上门给付。很明白,子女亲自上门支付一元钱,就是希望子女“回家看看”。
“有假难休归根结底还是法律约束力不够,另外企业也喜欢钻空子。”对此,有劳动法领域专家分析称,对于劳动者休假,国家应该出台一部专门法律,明确劳动者的最低工资、工时、休假权利等等。其实在我看来,除了法律规范外,更重要的是,增加公众福利,要一步一步地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一口不能吃成一个胖子。只有一项福利一项福利地解决,而不能一下子解决所有福利。不然,旧福利没有解决,再提出新福利,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