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8 08:55:57
日前,《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正式印发,既关涉国企效率和激励机制问题,又牵扯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问题,成为各方瞩目的焦点。
人民日报就此发表题为《国企员工持股,释放改革活力》的文章,称员工持股作为国企改革中最具挑战性和敏感性的难题之一,在实践中之所以几经反复,就是因为难以把握“激励员工”和“保全国有资产”之间的平衡。一旦处置不好,就会引发“国有资产流失”的担忧。
要通过员工持股的制度激励来避免效率低下的隐性贬值,又要处理好显失公平造成的资产流失,如何平衡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员工持股又该如何推进?员工持股会不会异变成“分蛋糕”?今天,为大家梳理国企员工持股的痛点和难点,剖析这项关键改革的价值和意义。
1、能持股的,未必是领导,但一定不是普通职工
国企员工持股,当然不会涵盖所有国企,更不可能涵盖所有国企员工。从《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来看,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相当明确,不过改革的步伐也迈得相当谨慎。
哪些国企能够参与?从试点的条件来看,“市场化”是个不能忽视的关键词。开展试点企业须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股权结构合理,非公有制资本股东所持股份应达到一定比例,公司董事会中有非公有资本股东推荐的董事。
并且,试点企业应建立市场化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和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营业收入和利润90%以上来源于所在企业集团外部市场。
至于谁能持股,限定的范围也很窄。既非全员持股、平均持股,也不是经营层持股,而是骨干持股。具体规定为:参与持股的人员应该为在关键岗位工作,并且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者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还有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业务骨干,并且和本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特别提醒]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持股。外部董事、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不参与员工持股。如直系亲属多人在同一企业时,只能一人持股。
2、未必一“持”就灵,但不尝试肯定不行
所谓改革,就是勇敢地告别落后,自信地面对不确定,坚持朝着潮流所向和时代所需而迈进。纵观中国30多年改革开放历史,任何一次对社会激励机制的成功调整,都会释放出强大的改革活力。
不过,国企员工持股,是不是就能盘活国企,成为国企改革的万能良药?需要过程,也需要观望。正如人民日报所言: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国企员工持股改革更是如此,正式试点是好的开始,但不可能一“持”就灵。
更何况,国企的效率问题从来不是孤立的,员工持股作为国企改革中最具挑战性和敏感性的难题之一,在实践中之所以几经反复,就是因为难以把握“激励员工”和“保全国有资产”之间的平衡。一旦处置不好,就会引发“国有资产流失”的担忧。
改革除了平衡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更是要跟既得利益博弈。国企骨干持股,表面上看是人才激励机制的改革,其实背后还隐藏着更深层次的利益博弈。让用人机制活起来自然是重要的,但由此打破旧的体制机制的掣肘,恐怕才是此项改革的核心价值。
央企11年后重启员工持股,相信这会是国企改革的强劲动力,而更让人乐观的是,这项改革的推进,让我们看到了国企改革的决心。
3、改革有痛点和难点,但也正是改革的爆破点
澎湃社论曾这么评价:从《意见》对员工持股范围、股权管理等规定可以看出,决策部门试图在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和激励员工之间达成统一。对决策部门而言,试点如果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那么试点就失败了;同样的,如果试点没能激发起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进而提高企业经营效率,试点也是失败的。
实际上,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可谓由来已久,在上一轮国企改革中,就没有得到很好的回答。而这一轮改革,当然也是无法回避的问题。
对于此前的改革,有专家曾总结出几个主要问题:一是资产评估黑洞过大;二是管理层占大股;三是管理层自身几乎不出资;四是对外搞利益输送;五是员工股转让无规则可循。
不过,从这轮改革的方案中可以看到一个明显的特征是:谨慎操作。这一点从2015年国企改革方案的顶层设计中可以解读出,在涉及员工持股的部分,特别强调了“健全审核程序,规范操作流程,严格资产评估,建立健全股权流转和退出机制,确保员工持股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防止利益输送”。
如果能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运行环境,以及牢牢遵守《意见》中明确的红线和底线,那么改革一定能够突破难点痛点,员工持股也势必成为国企改革的爆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