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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开家庭隐私提升收视率破坏社会伦理

2016-08-28 08:53:30   

  北京一位年近花甲的老太太,几年前应一家文化传播公司邀请上电视讲述发生在自己家里的矛盾,但节目播出后却遭到周围熟人的非议,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后以剪辑后的节目与要反映的问题有较大出入,节目的播出给其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致其抑郁成疾等为理由,将制作该节目的文化传播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200余万元。今年1月,北京海淀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虽然不认可这位老太太的诉求,但仍判决文化传播公司向老太太支付各类费用20余万元。老太太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一中院,但中院并没有支持她,最近以维持原判结束了这起旷时多年的官司。(《检察日报》8月17日)

  在电视荧屏上调解家庭纠纷,几乎已经成为一些地方电视台的“当家菜”,也培植出了一些以伶牙俐齿调解家庭矛盾的明星,有的甚至因此当上了人大代表。但是,仔细看看这类节目,它们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由当事人在电视上向观众倾诉家庭其他成员对自己的侵犯,或夫妻中一方出轨,或婆婆刁难媳妇,也有兄弟姊妹之间因赡养老人而起的纠纷,也有家庭内部在财产分割上的争执。在电视上叙述的一方总是感到自己受到了很大的委屈,讲到激动处还会声泪俱下。这时候主持人总是会不失时机地打电话寻找到另一半,向其晓以大义,对方唯唯诺诺之下,一场纠纷就算圆满解决了。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这个家庭的内部隐私却被暴露在不计其数的观众面前,有的甚至在主持人的追问下,事无巨细都裸露了出来。尽管对于讲述者来说,绝大多数观众都是陌生人,但只要这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家庭,当其生活社区中的人群通过收看电视,对其家庭矛盾有了透彻的了解,由于是发生在熟人身上的事情,就很容易成为社区近邻的飞短流长,使这个家庭中的成员承受舆论压力。表面上看,通过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劝解,这个家庭的矛盾得到了缓解,但这只是普通人碍于电视主持人的面子给出的承诺,当他回到社区,面对现实的利益纠葛时,这种承诺很快就会瓦解。而当家庭隐私成为社区邻居的谈资以后,原本已经存在的家庭矛盾反而会趋于升级。

  在社会心理学上,有一种“邻避效应”,就是不希望自己家庭的事情被周围邻居、熟人知晓,尤其是像家庭矛盾之类的隐私,更是不愿意随便对人说,此所谓“家丑不可外扬”。家庭之所以被称为“心灵的港湾”,说的就是家庭可以隐藏一些不想为外人知的私事,即使发生纠纷,也不希望四处张扬。这是一种正常的心理,对家庭隐私的尊重构成了社会得以和谐运转的伦理秩序,因此,全社会都应该尊重并保护这种社会伦理。

  自从电视台开发了一些号称调解家庭纠纷的节目,将家庭矛盾任意公开,这种对家庭隐私的尊重正在被解构,电视台主持人为了提高收视率,总喜欢引导那些走上荧屏的人畅开心扉,而由于普通群众面对具有主持人等身份的人常常会有一种仰视心理,在其诱导下很容易将原本有所保留的家庭隐私和盘托出。北京那位老太太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她在电视上的倾情诉说不仅引起周围熟人的侧目,也引起了女儿的反感,导致她后悔莫及。法律虽然没有支持老太太的诉求,但无论是作为节目制作方的文化传播公司,还是作为节目播出方的电视台,显然都忽略了这样的节目播出以后,对老太太及其家人带来的负面影响。电视台的收视率提高了,但这种节目对社会伦理的颠覆却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了。这位老太太患上抑郁症,实际上是品尝了社会伦理颠覆后的苦果。

  当然,家庭出现矛盾,如果不能在家庭内部妥善解决,寻求外部支持也是应该的。但电视荧屏显然不是一个可取的途径。电视兼有新闻传播和文化娱乐两种功能,独独不具备调解纠纷的功能。再者,家庭纠纷常常会涉及法律问题,一些主持人并不是这方面的专家,面对家庭纠纷常常会摆出一种和事老的姿态,其宣扬的一些理念似是而非,甚至与法律精神与新时代的价值观相冲突,比如上海一位颇有名气的主持人就曾在电视上公开宣扬年轻女性的处女膜“是送给婆家的最好礼物”,引起轩然大波。很显然,这种以公开家庭隐私的手段来提升电视台收视率的做法对社会伦理构成了一种破坏,是很不足取的,对于社会大众来说,很难说有多少积极的作用。一般来说,家庭出现纠纷,还是应该在内部消化,真的出现了难以解决的矛盾,正确的途径应该是寻找法律这个“老娘舅”,而不是通过走上电视,把家里的隐私当作新闻四处传播,或者被电视台当作娱乐材料进行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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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