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3 20:59:33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温铁军
以村庄为单元通过群众路线把村民组织起来,建设综合性合作社,是一个好方向。即:综合性合作组织、多样性乡土社会文化建设、党政主导的群众路线这“三位”,服务于作为“一体”的美丽村庄的可持续发展。
“三农问题”这个词在国内是上世纪90年代提出来的,基本上是一个人口膨胀而资源短缺的农民国家追求工业化的发展问题。这些年强调的新农村建设其实是生产过剩矛盾和去工业化压力出现后,中央提出的应对危机之策,被称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采用激进的手段让农民进城,比如通过现金买断农民身份、大规模征占农地,这意味着过剩资本强行换取稀缺资源,属于城乡要素的不平等交换,其后果是农业三要素的进一步流出,会造成更严重的“三农问题”。
小农状态很难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广大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已出现逐渐“空洞化”的现象。在信用社、供销社系统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名的大户经济各自为营的大环境下,对于大多数普通村庄的发展而言,亟须探索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土地三权分离条件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应该以村庄为单元通过群众路线把村民组织起来,建设综合性合作社,是一个好方向。即:综合性合作组织、多样性乡土社会文化建设、党政主导的群众路线这“三位”,服务于作为“一体”的美丽村庄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而言,以村两委为主导力量,从村庄资源和群众利益出发,动员村庄能人和积极分子,自觉推进如同均田一样的资源股权化占有,以此带动村民加入草根性的综合合作,提高对外统一谈判地位以及相关社会文化建设工作,必会为村庄可持续建设与国家宏观政策的长效对接打好基础。
对于经济合作组织,我比较认可日韩和中国台湾模式,主要是在小农经济基础之上建立综合性合作社体系,这样才能以合作社在所有涉农领域的其他收益来弥补弱势小农在农业生产领域的收益不足。以日本为例,土地改革与建立综合性的合作社几乎同步,包括金融保险房地产在内的农村经济领域所有的资本化利益都集中在这个垄断性的合作社里面,政府的优惠条件也全部给了合作社而且长期禁止私人企业进入农地交易;同时,政府还严禁任何私人资本和外国资本进入农村社会经济领域。保证了所有在农村领域产生的经济收益都通过综合性的农民合作社高比例地返还给农民。这样就稳住了农村也稳住了农民,只是没有形成美国式大农场。
60年来,有人认为“三农”向国家做出的贡献达17万亿元以上。现在向“三农”投入了10万亿元左右,这只是一种补偿性投入,未来应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如果在农村像在城市一样大规模集中资本,农村就会变得和城市一样发达。
由于大量劳动力外流,乡土社会的治理发生了巨大变化。作为一个历史概念,乡村建设孕生于20世纪初叶的中国社会,不同时期的乡村建设实践虽然在表现形式上有诸多不同,但在历史背景上有相似之处,在思想逻辑上也一脉相承。
乡村建设的目的是重塑和谐的社会关系,构造健康可持续的社会发展路径。同时,乡村建设不是保守地关注着乡村和排斥城市,而是以农村为着眼点统筹城乡发展。即梁漱溟所说“乡村建设,实非建设乡村,而意在整个中国社会之建设”。
今天我们强调城镇化,城乡之间不应相互排斥,也不是谁化掉谁,当然更不能发生城市化掉农村。在近期沿海的“去工业化”过程中,乡村人才回流县域中小企业和城镇化,相应需求农地制度体现“留权离土”。此时,如何建立一个能够而且愿意为全体村民利益最大化服务、主导乡村建设的村两委及其立足的综合性合作社,是对深改的一个巨大挑战。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