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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出售养老院床位有何不可

2016-07-26 08:11:50       来源: 新京报

  一个民办养老院的床位,售价24万元起,可以自住26年,也可以转租、转售或继承,甚至有“升值空间”,这是“广东民声热线”在广州佛山交界地暗访时发现的情况。该养老院的经营模式引发了争议。(《南方都市报》7月20日)

  面对这种充满争议的新生事物,切不可将其一棍子打死。这些养老院“预售”床位的做法,不仅不是坏事,还值得鼓励和引导,以便于它们在探索新的经营道路时,能为养老产业的发展开拓出一番新天地。

  中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已成为朝阳产业。在“社会化养老”这一趋势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老人选择入住养老院。不论在数量还是质量层面, 现有养老产业都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物美价廉的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而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又相对滞后。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鼓励各种养老机构积极创新, 才能让养老产业既能满足高端需求,也能满足低端需求。

  公办性质的养老机构因为有公共财政的投入,固然不宜进行商业化运作,但是纯粹民办的养老机构,可以运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模式,来满足市 场的实际需求。民营养老院本来就是以盈利为目的企业组织,对于它们来说,把养老床位作为一种商业产品,对外进行出售或者出租,以此获得合理的利润,是无可 指摘的。只要其经营模式公开透明,不存在欺诈行为,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反对呢?这种经营方式恰恰体现出了对市场规律的尊重,可以让对床位有最迫切需求的老人 优先得到养老保障,有益而无害。

  很多人之所以难以接受这种养老模式,一是因为大家总是将养老视为一个“公益至上”的产业,二是因为许多人缺乏相应的市场思维,未能看到商业 化、市场化对养老产业发展的助力作用。高度市场化的商业运作模式,完全可以介入民生领域。在包括教育、医疗在内的诸多民生行业中,各种商业运作模式已相当 成熟。即便是纯粹的公办医疗机构,也允许有一定比例的特殊病房,以满足市场的特定需求,同时以此盈利,反哺公共医疗。而在教育领域,各种培训机构更是极大 弥补了公共教育机构的不足。

  养老院床位可租可卖,如果搞好了,能对丰富和培育市场需求提供强大的推动力。政府及公众要做的,就是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做好制度设计和监督管理,最终在保护各方权利的基础上,让市场调节供需双方的利益诉求,实现资源的最优分配,构建有序而良性的产业生态。

  只有当我们形成了充分的市场思维与视野,能够对商业创新给予尊重和理解,我们才能突破思想上的束缚,让养老产业获得新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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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