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3 07:54:05 来源: 南方都市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近日在谈到“家庭厨房外卖”时表示,家庭厨房没有法律界定,不支持这种网络订餐方式。同时,他透露《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将出台,网上订餐记录必须在线上保存6个月。(7月11日《京华时报》)
必须承认,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对于“家庭厨房外卖”的“不支持”态度,其理由是严肃的。该模式在现阶段确实是对于既有法律规定的突破,面临着不可忽视的“身份尴尬”。更何况一些网络订餐还不乏存有“黑作坊”式乱象。
但 从新事物的发展角度来看,若仅仅依据是否满足现有法律规定,来对它们投下反对票或赞成票,无疑显得“粗暴”。这一是因为,绝大多数商业创新都会在一定时期 内超前于或溢出既有的管理规定,这是由新事物的发展规律所决定的。若因与规定的冲突,就对之进行一刀切的否定,显然不利于市场创新的发展,这一点在过去诸 多领域的改革和创新中已被证明。二是网上订餐模式,其市场号召力已经得到证明,监管方面对之的态度,也必须考虑这种现实合理性。因此,对于像“家庭厨房外卖”这样一种互联网+餐饮模式,其安全性固然需要正视,但也不必放大其与现有管理制度的冲突,从而加以先入为主的否定。
我们常说监管要和市场赛跑,这一点在今天,对于市场管理而言,不是说拿既有的制度标尺来对市场创新进行“堵截”和规制,而是要让监管从理念到制度能尽早跟上新行业发展的需要。
任何一个行业,在最初阶段都难免出现一定程度的失范,而一旦市场发育到一定阶段,其自身也能衍生出不可忽视的自净能力。可以说,承认市场本身所具备的内生秩序,也是防止监管尺度走向极端化的重要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