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网 > 观点.评论

地方政府如何回应居民环保诉求

2016-07-13 07:46:25   

 迫于居民强烈反对,湖北仙桃、广东肇庆日前都暂停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再次体现居民的环保诉求在经济发展中越发重要。纵观近年来类似事件,有的达到预期诉求,有的却没有效果。这是为什么呢?

  一般而言,地方政府面对环境冲突有两种态度,要么是坚持原决策,要么或多或少做出让步。坚持原决策,可能是完全忽视相关诉求,也可能是强力压制反对声音;让步,可能是完全满足相关诉求,也可能是在满足诉求的同时惩罚发起者。

  那么,地方政府在做这道 “选择题” 时,一般会考虑那些因素呢?

  荷兰和德国的几位学者梳理了 2007 年至 2013 年在中国发生的十期类似事件,主要涉及 PX 工厂和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规划、建设和运转。通过对政府官员、专家、非政府组织、记者和居民的访谈,以定性比较案例分析尝试回答这一问题。

  从提出环保诉求的人数规模来说,活动规模越小,成功可能性越小;反之,地方政府对大规模群体诉求非常敏感,为避免影响 “乌纱帽”,不得不重新考虑建设规划。当然,如果成功的运用各类互联网资源,动员媒体、环保组织或专家,也会让小规模活动效应成倍放大。

  从形式上看,中央政府考核地方的硬指标是稳定,任何出现冲突的情况会显示出地方政府对事态失控,因此相关部门常会大费周章阻止和隐瞒冲突。一旦冲突曝光,主管部门很可能改变最初规划,避免事态进一步升级。

  从管理模式上看,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上有一定的自主权,但 “唯上不唯下”,在自上而下管理的行政体系中,官员密切关注上级政府的政策导向,并主动揣摩后者的意愿。一旦发现上级政府或官方媒体不支持原本的决策规划,地方政府会倾向于顺应民意做出让步。

  从政策成本上看,地方政府必须在经济利益和环境社会价值之间做出权衡,也就是说,在城市工业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转的不同阶段,解决环保诉求的成本并不相同。现实中,阻止新工厂落户比要求一个已建成的工厂停止运转容易得多。也就是说,环保诉求出现在工业项目早期阶段,更改决策成本低,地方政府更愿意让步;但诉求出现在建设尾声或运行阶段,地方政府更倾向于保持原决策。

中国农村网
责任编辑: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