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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继明:农村“三块地”改革要联动不能分割

2016-06-06 11:23:16       来源: 财新    作者:汪苏

  当前,征地导致的政府与被征地农民之间的博弈仍在持续;因矛盾不可调和而演变成血案的冲突,不时在各地发生。

  5月30日,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在一个土改研讨会上表示,“现在征地制度改革只着眼于征地的补偿,实际上是抓了芝麻丢了西瓜。不符合中央征地制度改革的精神。”

  5月30日、31日,由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主办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国际研讨会”在中国土地改革的先锋地区贵州省湄潭县召开。

  蔡继明在会上表示,征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应该是缩小征地范围。公益性用地之外的城市建设所需用地,都不应该走征收途径,而是该让农村的集体土地直接入市。

  他表示,如果继续按照现在的土改试点办法,把可以入市的土地,仅限于只占农村建设用地比例约10%左右的存量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那么,大量农民进城及村庄整理后闲置的宅基地、节约出来的公共设施用地等都不能入市。如此一来,“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就成为一句空话,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的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也不可能形成”。

  201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正式启动了“三块地”(即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部门选择了33个县先行探路,并要求每个试点只能选择“一块地”试点。33个试点中,15个是宅基地改革试点,15个是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3个是征地制度改革。

  试点运行近一年半以来,不少专家学者都对试点的安排和效果颇有不满。其中一大问题是,分作三类的试点,使“三块地”的改革割裂开来了。

  蔡继明表示,“三块地”改革本来是相互依存的。

  以征地制度改革而论,改革的重点是缩小征地范围,“一旦征地范围缩小,城市建设、城市发展需要的其他土地,特别是非公益性的用地从哪儿来?只能从农村集体土地直接入市。所以,征地范围的缩小和集体土地的入市,是一个此消彼涨的关系。”

  不过,蔡继明表示,征地制度改革本是“三块地”中最重要的改革,但只有三个试点在运作。他说,“我考察的几个地方,它不去探讨征地范围怎么界定,公共利益怎么界定,怎么把不该征地的不再征收,只探讨征地补偿标准怎么提高。”

  地方试点如此操作的重要原因在于,试点方案将征地制度改革与集体土地入市改革割裂开来。蔡继明认为,没有赋予地方其他改革权力,“必然造成这样的结果”。

  与会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陆百甫也认为,土地试点“单兵推进”“封闭运行”,试点分布“分散、分割”等安排,减弱了改革成效,减弱了城乡要素整合的可能性。

  蔡继明呼吁,土改三年试点期一半过去了,距离改革目标仍然甚远。中央和有关部门应尽快调整试点方案,把“三块地”改革中目前相互割裂的各类试点,调整为三位一体、城乡互动的改革试点。把缩小征地范围与集体土地入市结合起来,并赋予城乡土地同等权能。

  蔡继明还认为,能直接入市的不仅仅是农村建设用地;农地如果列入城市规划,变成城市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也应该可以直接入市。

  他表示,这些建议并不激进,与中央深改组强调的三条底线——即不能突破土地公有制;不能突破耕地红线;不能侵犯农民的权益,还有很大的一段距离。

  蔡继明说,“现在根本不存在突破'三条底线'的问题,而是距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目标太远。我们再次呼吁有关部门解放思想,切实加大土地改革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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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