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6 08:54:45
每次我带多多出门总是要很小心。因为有狗。他还不怕狗,我得为他怕。
小区里有很多人养狗,大部分都会圈绳,有些还是半人高的大狗,行走起来威风凛凛。也有一些很小的狗,已经养得很纯熟,领出来遛不圈绳,任它在道上欢快地乱窜。主人在旁边满眼慈爱地注视,只要喊一句话它就能跳到怀里来。
无论大狗还是小狗,在我眼中都很危险。
多多刚满3周岁,对这个世界充满旺盛的好奇心。在爸爸妈妈保护下,他眼中的世界温柔美丽,还格外安全。每次远远地看见小狗,他就快乐地奔跑去打招呼。我紧追着多多,把他和狗隔开。每一次我都要告诉他,不能离小狗太近,更不能给小狗喂吃——多多却热情依旧。我希望他在长大之前,能早早地建立起安全意识。
不管怎么说,有人养的狗还是安全得多。它们通常温驯,养狗人也会小心翼翼看护。无论大狗小狗,只要孩子接近,他们就会阻拦防范。每天傍晚小区里到处是奔跑打闹的孩子,希望这种防范是万无一失的。咬伤之后是有赔偿,可是谁希望遇上这种事呢?
最麻烦的当属流浪狗。出小区之后走在马路上,经常能看到野狗。它们毛发肮脏,神情恍惚,仿佛落魄的流浪汉。它们也曾是某些人怀里的宝贝爱犬吧,不知遭遇什么变故,竟然流落街头,过着垃圾桶边刨食的生活。它们是自由快乐,还是悲惨凄惶?我没有那样的诗情去揣度。为人父母,流浪狗在我眼中就是危险源,我要像对付恐怖分子一样防范它。我牵着孩子远离流浪狗,并且郑重地告诫他:在马路上看到狗,绝对不能去碰。
面对严肃的警告,多多最开始很茫然。逐渐地,他也学着说:“不要去碰小狗,它会咬小手的。嗷……”好吧,我承认这种教育有点恐吓性质,但是绝非危言耸听,真实的案例听得太多了。据说北京的一个春节假期,被狗咬的事情就达几千起。就在这两天,北京丰台一只疯狗咬伤了15人,现在仍然在逃,当地家长人心惶惶。
被流浪狗咬伤,只能忙不迭带孩子上医院,清洗伤口,接下来一个月,每隔一段时间带孩子打狂犬疫苗。小孩最怕上医院,打预防针都要千哄万哄,哭得稀里哗啦,更何况经常去打狂犬疫苗。路边野狗咬一口,你要花很多时间处理。孩子哭,大人烦,未来很多年难免要担惊受怕。若有个什么疫苗失效事件,你还得提心吊胆地去查证。这个时候,你恨不恨那条流浪狗?
很多人说,流浪狗也很无辜可怜,遗弃它的主人才最可恨。我当然讨厌不负责任的养狗人,却也不会傻到滥施同情,同情起咬人的流浪狗。条件允许,我会对肇事狗处以极刑——简单说就是打死,算是报仇,也是不让它再害人。即使我不便动手,大概也会花钱请人代劳。
我能想象一些人嘤嘤嗡嗡地抗议,说什么太残忍,没必要,云云。我的观点很明确,并且从不屑于争辩:流浪狗属于无主物,对它的处置或有争议,却无需征得同意。咬伤人的野狗,打死并无不妥。当然,考虑到市容市貌,我希望此种处决在合适场所进行。
有一些爱狗人士说:“不是小孩主动招惹,狗狗怎能咬人?好好地去招惹,咬你一口算是自卫,就把人家打死,狗狗太可怜了。”每当有类似新闻,经常有类似辩护声音。说真的,我有时怀疑说话的并非人类。一定记住,动物和人类并不同等,所谓“动物自卫权”并不存在,它只存在于一些人的想象。
动物行动不是基于权利逻辑,而是基于自然本能。动物往往无法识别人类行为,更不要说怀着目的进攻。一个不经意口哨,在动物那里可能是挑衅。它们把人扑倒可能是表达亲昵,对人类却是致命威胁。更不要说绝大多数“咬伤儿童”事件,完全是莫名其妙的疯狗。想想看,一个几岁大孩子怎样冒犯它们,迫使其怒咬自卫,还持之有理?“动物自卫权”的辩护完全是抬高狗格,降低人格。
城市野狗和森林野兽没有本质区别。人类和它们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若是相安无事,自然是恬淡优美,一派祥和。许多城市广场有鸽子,它们大都没有主人,算是法律上的“野鸽”。这些鸽子和市民友好相处——市民欣赏鸽子,最多承受一些鸽屎不便。流浪狗则是实实在在的威胁。它们对普通市民,放学孩子,无异于定时炸弹。既然是危险源,就应该定点清除。现在是春夏之交的季节,狗咬人的新闻又多起来。市政部门捕杀流浪狗,我举手支持。
至于说到捕杀措施,当然可以商榷。现在也没几个市政府蠢到当街屠杀野狗吧?捕杀流浪狗都是先行捕捉,到适宜场所灭杀,既安全又卫生,市民眼不见为净。这么做没什么不妥,也不该有争议。
爱狗人士很焦虑,他们说:“城市之大,居然连流浪的狗都容不下。”我想,当一个城市的市政部门(要知道,政府部门通常慵懒,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都开始清理流浪狗,可见市民投诉、抱怨、被狗咬新闻已不是个案。市民安全已受到实质威胁。这时候大谈情怀有什么意义呢?难道要市民小心翼翼上街才正常?
城市是人类的城市,不是狗的城市。希望所有爱狗人士明白这一点。与其抱怨纷纷,不如到街上抱养几只流浪狗,并且一定看管好。希望爱狗也要有恒心,别动不动就让它们流浪街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