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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应拿“失联儿童”的话题搞营销

2016-05-03 09:11:12   

 如此拿“失联儿童”的话题搞营销,更容易给救助失联儿童带来负面影响。国家鼓励企业依法开展公益活动,但并不意味着商家可以假借慈善、公益等名目搞营销。

  近日,链家将成“失联儿童守护站”的消息引发热议。这则在手机网络疯狂传播的消息宣称:从5月25日起,链家全国6000家门店将成为中国“失联儿童守护 站”,请家长告诉孩子,只要与家人走失,就去链家,那里的员工会保护孩子,帮孩子回家。然而,这则来自链家官方的“广告”引起多地网警质疑。@重庆网警发 帖称,“走失后应原地等待父母或借手机打110”,“不要借机作秀”。@江苏网警也发帖:“帮助寻找走失儿童,不该成为营销炒作的噱头。”

  究 竟是诚心实意的公益善举,还是令人恶心的营销炒作?链家的这则信息,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值得辨析的“灰色案例”。自1981年美国运通公司提出“公益营销” 概念以来,这种将企业营销战略与公益活动联系在一起的市场营销方式,越来越受到商家的青睐。公益营销之所以广受认可并受法律保护,在于其实现了公益与营销 的双重目的,乃一举双得。不过,倘若只是打着公益的幌子搞营销,而对于社会公益实无裨益,那么这种营销方式不仅违背商业道德,更有侵犯法律之嫌。

  具 体到此个案而言,即便人们不怀疑链家门店保护孩子的真实性,但至少有如下疑问需要其回答:其一,作为企业,是否有权私自发布与警方建议不一致的指导性规 则,引导人们按照另一种规范去处理走失儿童?其二,这种门店接收走失儿童的“善举”,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所谓的公益目的?6000家门店看似不少,但分布 到全国极为有限,与超出4万所的公安派出所相比,零散的店面即便有慈善之心,在救助走失儿童上恐怕也是有心无力;其三,链家既然承诺其店面员工会保护孩 子,那么是否具有足够的条件和资质?又如何确保所有的员工都能履行好这项“公益性义务”?倘若出现意外,链家又该承担哪些相应法律后果?

  诸 上疑问,看似有些较真,实则是链家想要做好这项公益的基本前提。如果链家对此没有予以充分考量,就不得不让人怀疑其发布这则消息的真实用意了。更令人忧虑 的是,采取这种营销方式的还不止链家,很多卖房中介乃至其他行业也大行此道,甚至连文案都一模一样!如此拿“失联儿童”的话题搞营销,不仅招人反感,更容 易给救助失联儿童带来负面影响。国家鼓励企业依法开展公益活动,但并不意味着商家可以假借慈善、公益等名目搞营销。假借公益之名,大行营销炒作之实,这种 绑架公益的营销策略,游离于法律与道德的边缘,一旦让公众明白真相,最终只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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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