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3 09:06:24
一个国家的宏观税负是指政府在一年中从经济所汲取的包含税费在内收入占同年GDP的比重。依据以上定义,计算中国的不同口径“宏观税负”,需要看看 “四本账”(一般公共预算账、社保基金账、政府性基金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以及国有企业利润。
2015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76708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5221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308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233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60亿元。与此同时,我们需要看到,国有企业实现利润23028亿元。这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包括了国有土地转让收入3.25万亿元。国有企业实现利润当中一部分上交给财政,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后者占前者的11.1%。上述数据还没有纳入各地政府“三乱”收入(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而且随着中国经济增长趋缓,这种“三乱”抬头的问题是存在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越是拮据,“三乱”问题越会变得严重。
有了上述收入数据,我们可以计算三种口径的宏观税负。第一种属于“窄口径”宏观税负,它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其值为22%。第二种属于“中口径”宏观税负,它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之和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其值为35%。
第三种属于“宽口径”宏观税负,它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企业实现利润之和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其值为38.5%。这一宽口径宏观税负在2013和2014年分别达到40.9%和40.7%的水平。宽口径宏观税负中之所以纳入国有企业利润,是因为国有企业利润本来归国有企业的出资者即政府财政所有,也就是属于财政收入。至于政府把89%的国有企业利润留给国有企业使用,那相当于政府支出其财政收入,把这部分财政收入转移支付给国企。
在计算“中口径”和“宽口径”宏观税负时,涉及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中对诸如社保补助的重复计算,但其结果影响占比不大,基本上可忽略不计。而且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中也大致可以说包含一些水分。如果考虑到这个因素,中国的“中口径”和“宽口径”宏观税负值还会急剧上升。比如,根据统计,2015年黑龙江、吉林和辽宁的实际GDP增长率分别为5.7%,6.5%和3%。
但是根据21世纪宏观研究院的汇总数据,2015年黑龙江、吉林和辽宁的名义GDP增长率分别为-0.29%、3.41%和0.26%。如果扣除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那么黑龙江和辽宁省的实际GDP增长率均呈现较大幅度的负增长。从全国角度看,如果GDP实际增长为6%,那么宽口径宏观税负为38.7%。如果其实际增长5%,那么宽口径宏观税负为39%。
此外,假设政府“三乱”所获占GDP为2%,那么上述“宽口径”宏观税负还会增加2个百分点。这种估算是有道理的,“三乱”的规模是不透明的,但不会少。政府通过“三乱”,实际上从GDP中继续抽取了大量的资金或者占用其他资源,相当于继续征税。
上述“宽口径”宏观税负的计算结果表明,中国宏观税负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经非常高,但是对应的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及服务在部分地区还有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