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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人以渔的精准扶贫: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

2016-04-27 15:41:40       来源: 新华思客    作者:张晓波

  

“授人以渔”,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才能拔掉穷根

  “授人以渔”,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才能拔掉穷根

  脱贫任务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非常难,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短时间内能成功。

  完善基本的公共服务,才是精准脱贫的路子

  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良好教育,从出生时就提供优质的营养,有疾病时,有好的医疗措施,这是解决精准脱贫的路子。它涉及到体制的完善,不是单靠一个环节就可以解决了的。大部分贫困人口,都是因病致穷为主。笔者在调研时曾遇到,全家唯一的劳动力因工伤没钱及时医治,全家立刻就穷了,只能等着社会救济或者自生自灭。这样看来,政府应该及时完善公共措施,如农民工就业的政策、工伤保险。同时,增加最低收入保障,彻底提高农民工的工资水平。

  政府完善公共服务应包括几大方面,第一要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基本公共服务的清单,明确政府的职责,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和收入政策,城镇新增就业,“十三五”提出来累计要达到5000万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5%以上。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提高社会保障的统筹层次和水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要提高到90%,等等。

  第二是提高教育和健康水平。教育主要是普及高中阶段的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毛入学率要达到90%,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的年限要提高到10.8年。同时还要实施“健康中国”的行动计划,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人均预期寿命在“十三五”期间要提高1岁。

  第三是土地制度改革。这次土地制度改革的试点方案把集体土地上市作为一个重要的改革内容。首先从农村的建设用地来看,在符合规划和相关制度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的建设用地跟国有土地可以同地同价,可以跟国有土地一样上市交易。其次就是要使农民的承包经营权进一步丰富。根据2007年的《物权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比如说流转、出租、入股经营,这些权都给农民了,但是有一个权一直没有给,就是抵押担保,这就跟我们的《物权法》和《担保法》相冲突,所以要修改法律。最后是征地制度改革。一个核心环节就是要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所以要完善耕地价格。这涉及到融资问题,涉及到工业化、城镇化的成本问题,所以地方政府在这个问题上比较谨慎。但是不管怎么说,一旦土地改革成功,农民收入自然会稳定提高,脱贫是自然而然的。

  授人以渔

  中国有句古话叫“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授人以鱼只救一时之急,授人以渔则可解一生之需。在扶贫开发过程中,给钱给物只能解一时之困,而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才能拔掉穷根、开掘富源。因此,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要准确了解和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多增加贫困地区“造血功能”。令人欣喜的是,今年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和民生项目,将向贫困地区倾斜,深入开展定点扶贫、东西协作扶贫,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其目的就是授人以渔,帮助贫困地区增加“造血功能”,农民才能真正脱贫。

  直接给钱式的扶贫,由于缺少监督机制,政府的很多好心不一定办成好事,反而造成负面效果较大。这主要与资源分配机制有关,比如,由于村长的分配权过于集中,村委会的民主制度欠缺,决策不透明,导致上级分配下来的危房改造款、扶贫款甚至救灾款等资金没有真正给予危房使用者、贫困者、受灾者,而是给予了自家亲戚。这最后一级政权最为贴近百姓,监督也最为薄弱,他们做不好事情,会引起百姓不满,幸福感下降,往往上级也会跟着“背黑锅”。因此,必须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问题,进而解决资源分配机制问题,这才是大问题。如何解决?首先要使信息真正公开。其次是要建立扶贫监督机制,使村长、书记有人监督,让他们不敢腐败,也不能腐败。(作者张晓波,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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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