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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而不退”不仅逆改革,且平添纳税人负担

2016-04-26 19:12:01   

 昨日,人社部召开一季度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李忠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他注意到了媒体对于有地方公务员50岁以上就可以提前退居二线并可享受更高待遇的相关报道。他表示,各地的相关做法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

  此前,《新京报》报道显示,因机构改革、给年轻干部让位等原因,湖南娄底、永州等地出台鼓励老干部提前离岗的政策,“公务员50岁以上可退居二线、享受比在 职时更高待遇”的政策,自请“早退”,成为“休而不退”的“散吏”。报道刊发后,亦有不少地方的类似情况被爆出,河北、安徽、浙江等地都出现过提前退休、 待遇不降反升的“干部福利”,还有该类土政策的“受益者”撰写文章,自曝“休而不退照拿工资”,并表达愧疚之心。

  “休而不退”作为专有名词,与“退而不休”对应存在,都是在现有国家公职人员任职年限的法定标准之外做文章,以提前或者实质上推后退休年龄的方式获取更多的利益。当然,还 有一种被广受赞扬的“退而不休”,指的是退休人员发挥余热,但更广泛意义的“退而不休”,则是指在权力层面的“恋栈”,人退了,但却依然在原有职务范畴、 人脉圈子里发挥“余热”,干预后任工作,谋求不当利益。

  现在被拿出来讨论的“休而不退”,事实上也是一种逐利行为,提前离岗可以获 得更高的福利待遇,人不干活儿了领的钱却比之前还多。而出台类似土政策的地方,其初衷往往在于减少精简机构的阻力,早退者可以拿到更多物质利益,早退后机 关可以顺畅安排干部岗位。原来3个机构3个主官,现在机构合并之后,领导无处安置,提前离岗为地方人事安排提供了某种方便。看似一个多赢的局面,总有受损 一方。谁受损?自然是纳税人,额外增加公职人员供给,平白多支付报酬给“散吏”,这笔账并不难算清。更夸张的是,一些地方,甚至将类似排排坐、分果果的 “提前离岗”解读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改革的举措,殊为荒唐。

  事实上,涉及机构改革、部门精简,一定会涉及现有利益格局的变动, 但凡一项改革而没有遇到现实的阻力,便可能预示着,改革本身在执行层面被悄然化解掉了。机构改革,多出来的领导怎么处理?按照《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 规定》,此刻正是贯彻“能上能下”改革的恰当时机。正如上述规定所明确的,“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而所谓“能下”,指的是对各种 “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的免职、调职处理,显然不该是通过待遇、福利诱惑换取公职人员的“腾位置”,如此“腾位置”显然是消解了机构改革本身的严肃 性。

  2010年8月,中组部印发《关于防止县乡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的意见》,特别提到“县乡两级在干部任职年龄上存在层层递 减现象”,因为基层任职提拔制度的限制,使得不少地方出现一批50多岁甚至40多岁的所谓“老干部”。日前网络爆出湖南常德交通局局长公款宴请视频,官方 回应中就曾提及,参与宴请的多位干部是为响应上级“关于科级干部提前退休的号召”而主动申请提前退休的所谓“老干部”。年纪轻轻的“老干部”被养起来,甚 至被提高待遇养起来,不该是机构改革的初衷。

  领导干部也要去库存,这个精简机构、裁汰冗员的过程,会是一个痛苦的利益切割,以往的 其他行业面临类似问题时都印证了这一点。没有理由在涉及官员安置问题时,机构改革就变得一团和气,在这不寻常的一团和气背后,损失的则是纳税人的利益,财 政负担也因“休而不退”变得更重。干部要真正“能下”,就应该是在没有合适的领导岗位或者原有机构被裁撤时,该裁汰就裁汰,另外安排合适的岗位,而不是违 规照顾给予更好的待遇养起来。拿纳税人的钱送人情,在干部争着“提前离岗”的背后,是被异化的公职人员任用和供养思路,真正的“能上能下”,该多一些不留 情面,更要激活对干部待遇、职级的外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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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