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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湖裸照”何以引争议

2016-04-15 08:22:48       来源: 新京报

  4 月11日,网曝一名女子在西藏羊卓雍错旁一丝不挂拍照,文字说明中称“姑娘说大概是自己最好的时光来到西藏,所以想在这片圣土留有记忆”。大尺度行为引起 网友广泛讨论。昨天,针对有报道称“西藏圣湖拍摄大尺度照片摄影师被行政拘留10日”一事,西藏浪卡子公安局表示消息不实。

  以当今 的社会宽容度,单纯的裸照已经难以吸引网友眼球;以西藏旅游的普及度,羊卓雍错也不再神秘,见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或微博晒自己在圣湖旁边摆“剪刀手”的照 片,顶多也就是顺手点个赞,意思一下。要是两种元素融合,效果就大不相同了,“羊湖裸照”正是如此。美景、美人、情色、情欲、神秘、诱惑……在男性眼中, “鼻血指数”颇高,热议并不意外。

  女子在羊卓雍错旁拍摄并上传裸照,是不是用错误方式、在错误地点、做一件错误事情,确实值得探 讨。先说行为方式,裸露身体究竟是不是一种公民权利、权利的边界在哪里、与他人权利如何协调、法律如何管束这种行为等等,不同族群和国家有不同的看法与做 法。相对而言,偏于含蓄的东方文化对此持较为谨慎态度,禁忌较多。但随着社会开放与文化交融,身体禁忌在中国正逐渐被打破。也就是说,女子拍裸照并无太大 过错,前提是要守住一定底线(如不突出表现性器官等)。事实上,该女子也做到了这一点,照片不属于色情范畴。

  问题的关键在地点。同样是赤身裸体,在不同地点其性质自然迥异。我以为,有两点应有所顾忌:一是地点性质,如公共海滩等公共场合;二是地点寓意,如神殿、庙宇、圣地等神圣、庄严之所。2014年2月,一男子在海南三亚公共海滩裸晒、裸泳,不听

  执 法人员劝告,结果被行拘,则属于前者,因为裸露行为影响了公共空间与公序良俗,为法律所不容;2015年5月,“故宫裸照”引发“亵渎文物”的批评,则是 因为故宫的特殊属性。回过头来看这位女子的行为,会不会因为地点特殊而有所冒犯?羊卓雍错是藏传佛教的三大圣湖之一,正如西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原副部长、 佛学院原党委书记于跃华所说,在藏区圣湖内拍摄裸照确实欠妥,对藏区文化不了解会对当地藏民造成一定伤害。建议外地游客进入藏区前先学习当地一些基本的文 化习俗,避免出现无意间不尊重的行为。

  “羊湖裸照”的教训是,拍裸照或许是你的权利,但在拍照或照片上传之前,还请做足功课,不要给他人的感情造成困扰甚至伤害。否则,它就不再是你个人的权利,一旦伤害公共利益,法律就会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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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