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4 07:18:39
据媒体报道,云南怒江州兰坪县政府强制要求所有在职公职人员捐款慈善基金,对所有人定捐款标准,各单位下指标定任务,不捐就天天打电话逼捐。兰坪 县政府新闻办解释称:该基金会的具体工作举措中,第三条即清楚写明“捐款采取自愿的方式进行”。怒江州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大怒江在线发布微博称,近期网友 关注的兰坪慈善募捐话题,经确认,该活动采取自愿的方式进行。(4月10日《都市时报》)
当网友质疑政府“强制捐款”的时候,当地官方回应是“自愿”。可是,它依然难以打消公众的质疑———有政府形成的红头文件,按职务设定明晰的捐款数额标准,不捐就天天打电话……这能是自愿捐款吗?恐怕与直接扣工资的“强制捐款”只有一步之遥了。
任 何捐款都应当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这是常识。虽然当地政府称捐款完全自愿,但看看他们采取的措施和手段,与“自愿”大相径庭。慈善捐赠事业艰难,特别是贫 困地区,人们的捐赠热情不高,政府有义务宣传慈善精神、倡导慈善行为,但慈善一定是捐赠者内心的自主行为,不能受外界强制力的牵制。
政 府“倡导”官员、公务员、职工捐款,如同学校里学生“自愿”购买教辅材料、“自愿”购买校服、“自愿”参加教师组织的补课一样,表面上,你有买或不买的自 由,但又有多少学生胆敢不购买不参与呢?毫无疑问,当行政权力成为捐款的一个推手时,很多“爱心”成为政治任务的牺牲品。慈善爱心一定要有慎独的品性,不 受制于行政权力,否则,不仅与慈善精神的初衷背道而驰,也会让被动的参与者滋生逆反心理。
爱心无大小之分,捐赠也不宜设定标准,具 体到怒江州兰坪县而言,不但普通职工的经济状况不佳,很多基层公务员的工资也很低,他们被迫慈善捐款,必然引发强烈反弹。捐赠是个体的自觉性社会性行为, 政府引导慈善爱心要注重宣传,把握分寸,除此之外,不宜过度参与,更勿打着自愿的幌子强制捐款。
□黄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