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9 18:29:28 来源: 晶报
这两年,传统出租车成了不折不扣的“落水狗”。但凡遇上点事,个个恨不得冲上前去补刀千万次。
这也不奇怪,宗教讲“因果报应”,辩证法讲“因果关系”,大概都是一回事——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既然有“趁雪打劫”的、有“十拒载”的,那么,根据“不 作不死”定律,难免就积重难返。比如这两年,在舆论场能掀起点动静的,要么就是“罢运”,要么就是“花式傲娇”。最近的消息,是从河南郑州到广东湛江,出 租车与约租车继续“爱恨情仇”纠葛不断。更有趣的一则花边是吉林四平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局长刚参加完全国“两会”维稳工作回到四平市,竟也被非法揽客的出租 车司机给拽上了车。
这些事,怎么看呢?
屁股决定脑袋,利益决定立场。你关心自己的孩子,于是有了《带孩子去香港打疫苗全攻略》;的哥的姐关心自己的收入,于是有了“呼死专车行动倡议书”。说到 底,是因为相关政策迟滞不出、相关部门不闻不问——利益生死相关的时候,博弈自然就不太文雅。虽然不值得鼓励,但停运还算比较文明的,这说明有些久拖不决 的核心问题,时间并不能换来所谓空间。说得再明白一些,的哥的姐并不是天生的“坏蛋”,在没有约租车之前,他们也算不上暴利的分肥者。至于出租车里的“黑 车”,这就像性侵幼女的“禽兽校长”、或者是在手术台上轮番加价的“外科医生”一样,属于行业内的小概率事件,只要法治足够刚性,并不值得大惊小怪或铺陈 夸张。人性繁复,哪个领域没几个“暗黑者”?
想说的其实不过就两点:第一,传统出租车行当,其实无原罪。你今天看到他们为利益而拍案,也要看到他们仍行驶在“爱心车队”等公益的路上,还要看到具体而 微的城市善举、很多也与的哥的姐们息息相关。约租车改变的是他们对于自身利益的焦虑,但并非逆转他们的天性与职业操守。第二,即便是为了敦促新规早日出 台,也不能以拿出租车泼污水为代价。就事论事、一码归一码,这才是公共理性应有的态度。就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 法>的决定》出台,很多热情洋溢的阐释性文章蜂拥而出,但这种多情的“会错意”,恐怕迟早还要被沉寂的现实所“恼恨”。因为《办法》的废止,象征意 义大于实际意义,出租车行业改革之路依然任重道远。尤其是不要忘了,在今年的两会上,交通部部长始终强调“出租汽车改革是世界性难题”,而数量管控“也是 全世界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中特别需要研究、探索的问题”。
春暖花开。梦想辽阔一些,也不奇怪。不过,怕就怕“具体情况”、怕就怕“需要时间”。改革有时挺让人困惑:快一点,就是大刀阔斧,慢一点,就是稳打稳扎。 可是,节奏到底谁说了算呢?反正有一点是肯定的:约租车就算等得起、等得及,传统出租车早已“身陷囹圄”——他们的利益,他们的声誉,就等着新政来说句公 道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