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6 12:19:50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今年两会,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刘晓庄委员带来一份“有辣味”的提案———对“奇葩证明”要动真格!为了解决“奇葩证 明”过多过滥的问题,一些部门简政放权,例如公安机关公布了18种证明不用开具,“奇葩证明”的情况有所好转,但在各地并没有“寿终正寝”,老百姓又有了 新的烦恼:这个部门不再出具的证明,其他部门仍然要。(《人民日报》3月13日)
这里不再开,那里仍然要,确实是个问题。而且,先 前开具烦琐的证明虽然麻烦甚至被趁机进行不合理收费,但事情总还能办;如今一方不开另一方却非要的情况,就直接使得事情没法办,反而还不如让老百姓多跑 腿、花点冤枉钱好些。这种困窘的产生也让人看到,治理奇葩证明仅仅宣布某些证明不开是没用的,那根本不能解决问题。
事实上,由于奇 葩证明的产生在于要求方的无理要求,所以根子在要求一方,而不是在开具方。许多证明之所以奇葩,并不是一些情况不能通过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材料进行证 明,而是一些部门非要当事人在正常证明和信息之外另行提供“你妈是你妈”之类的无理证明,甚至是与法律精神相佐的违法证明。比如,人们熟知的“无犯罪证 明”。《监狱法》明确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 不受歧视”。一些单位招工招录时,要求出具“无犯罪证明”只招录没有犯过罪的人,就违反法律关于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平等权规定,属于违法要求。
既 然奇葩证明的产生根源在于要求提供证明者而不是开具者,要有效治理证明乱象,关键是找准对象,主要治理证明要求方,遏制他们的不合理要求。只要他们不再进 行无理要求了,奇葩证明问题就自然解决了。否则,不管现实信息多么充分,也不管他们的要求多么不合理、不必要,都无法阻止他们仍然要求出具不合理、不必要 甚至违法的奇葩证明,无法防止对老百姓进行无理刁难。
因此之故,仅仅进行简政放权、一些信息享有部门不再开具相关证明是不行的,关 键是规范证明需用部门的证明要求。各部门各行业应当抓紧进行梳理,列出正当必要的证明清单,坚决剔除那些没有合理性甚至具有歧视性的证明要求。对于仍然要 求出具不合理证明的,必须像刘晓庄委员建议的那样,要动真格,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严厉查处。应通过有效的责任追究,从根源上清除奇葩证明的催生土壤。
与 此同时,证明开具部门不能轻易甩掉开证明包袱,除了本就依法不应开的证明外,应当在停开相关证明的同时,做好衔接工作,将其掌握的信息资源向需用部门做好 信息传递和联网,不能一停了事。不然的话,如果该开具的不开具,就会同无理要求出具奇葩证明一样,把当事人夹在缝里,致使该办的事没法办。那显然不是便 民、利民,而是懒政,难为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