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9 23:12:41 来源: 新京报
防范自杀事件,不仅要从病理角度,而且也应从个体特质的、情境的、社会文化的、伦理的以及时代特殊的压力等角度进行分析和反思。
最近,连续两起自杀事件引起了舆论的热议。先是华东师范大学的江绪林老师自杀,接着没几天,被称为“史学天才少年”的林嘉文留下遗书跳楼自杀。关于他们为什么自杀的不仅在学界引起热烈的讨论,在社会舆论中也成为了一时间的公共话题。
在众说纷纭的舆论中,有一种意见表达了对过度解读自杀的批评。认为两起自杀事件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抑郁症,而那些偏于从形而上的角度解读自杀事件,故意深刻化,无异于一种反科学的无聊行为。
其实,从心理学角度,这种意见可能过于偏颇。固然他们的自杀都有着抑郁症的因素驱使,但如果仅仅将他们的自杀归咎于抑郁症却未免过于简单化。抑郁症并不是一种精神疾病,而是一类由可能截然不同因素导致的相类似的心境障碍。具体某一个人的抑郁症,既可能源于个人人格的某些特质使然;也可能由于特异性的生活事件刺激;还可能因为长期的环境压力促使;或者仅仅内分泌导致的生理反应;甚至仅仅因为日照时间的减少,像冬季的抑郁症发病率就明显高于夏季。
出现自杀意念,或者自杀行为本身就是抑郁症的一种行为症状,如果仅仅把一个人的自杀归咎于抑郁症,从逻辑和理性上来看显然是站不住脚的。一个人之所以在反复的挣扎中最终选择自杀行为,其中往往交织了太多错综复杂而多维的种种因素。特异性的人格倾向,会带来相应的社会适应压力,同时以更高的概率导致遭遇挫折性的社会事件,并且在特定的情境诱因的刺激下产生自杀行为选择。这些因素同时也是促使他反应出抑郁症状的因素。
换言之,具体到某个人的自杀原因,当然有必要,也应该从多个侧面、角度来进行分析、反思。不仅从病理的角度,而且从个体特质的、情境的、社会文化的、伦理的以及时代特殊的压力等角度进行分析和反思,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防范更多的自杀事件。
不仅如此,虽然单个的自杀事件往往反映为个人的特异性因素促使,但如果将更多的自杀事件综合起来分析,那么反映出来的就不仅仅是不同个体的特异性选择,而是社会的某种危机。早在大约一个半世纪以前,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就在他的名著《自杀论》中令人信服地阐释了自杀事件的发生频率与社会危机有着直接的联系。
回到这两起自杀事件,尽管个人的角度原因各异,但综合起来看却不能不对我们所面临的社会压力和评价危机有所警醒。自杀固然是一种极端的个人行为,但每一起自杀案例后面,还有更多有着同样挣扎和心理冲突的人群。分析和反思促使个人自杀背后的社会因素,并不是消费个人,而是切实地帮助成百上千像江老师那样的高校青年教师,或者像林嘉文这样的少年,改善他们所生存和发展的社会情境,敦促那些管理者,如何才能更好地尊重和善待他们,既不棒杀,也不捧杀。
既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仅仅将对自杀的反思止步于抑郁症,那才是对蹈死者的不尊重。
□唐映红(心理学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