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9 20:49:42 来源: 南方都市报
25日上午,海口市琼山区桂林社区的秦先生向记者求助,称其岳父于12月24日晚心脏病突发去世,因没有死亡证明无法火化,为此他跑了4个单位并下跪才办到一张盖章不全的死亡证明,但还是错过了当天的火化时间,不得不将岳父尸体先冷冻起来。(12月28日《法制晚报》)
在办证过程中,单位之间相互推诿,工作人员态度粗暴冷漠,令人心寒。毕竟,“亡者为大,入土为安”,由于办事难,家人不得不冰冻逝者的遗体等死亡证明,不仅让逝者灵魂无处安放,让生者在情感上难以接受,而且有违殡葬文化,更让公共服务蒙羞。
众所周知,通常情况下,人既不能选择“生日”,也不能选择“死期”;更不能因为有关部门不办理死亡证明,而修改自己的“死期”。这就要求有关部门从尊重亡者的角度考虑,调整工作制度和服务规范,提供包括办理死亡证明在内的公共服务。
具 体到死亡证明,由于领不到死亡证明,殡仪馆拒绝提供火化等殡葬服务,程序合理的背后,也隐藏着不合理因素,如缺少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协作联动机制等,这显 然更值得有关部门反思。事实上,人一旦去世,涉及医疗、公安、社保、社区、民政、殡葬等多个部门,均需要死亡证明。那么,何不整合信息和服务资源,使死亡 证明等公共服务项目,在一个专门的服务窗口快捷办理呢?
因此,不妨将死亡证明纳入殡葬服务范畴,实行统一管理和服务。而且,这种服务是全方位的,包括临终关怀、死亡证明、遗体告别和火化、公墓建设和管理、户口注销、社保继承,等等。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殡葬成本,让死者有尊严,让生者安心。 □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