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9 20:42:27 来源: 晶报
安徽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涉嫌受贿案一审庭审落下帷幕。胡学凡在庭上的一些自辩话语,让人印象深刻,他否认了自己在案件侦查阶段所作的大部分供述,称“我骨子里不是腐败分子”,“反复思考自己人生,我顶多不当心踩了雷区”。
人有自利的一面。司法审判实践中,很多审判现场常有各种匪夷所思的辩护意见,比如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自庭审以来“开创了一项又一项传奇性的自辩纪 录”,引人关注。辩护意见再离谱,法庭上的自我辩护是正当权利。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立基于此的司法审判,使得再奇特的辩护话语,都无碍于司法公 正。
在诸多反腐案例的剖析中,有一个总结是,落马官员们的腐败变质往往经历积小成大、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中纪委网站推出的《忏悔录》,不乏各种自责自恨的懊 悔,忏悔的言外之意是,原本我也是很好的人,只恨没有管住手脚。还有一些落马官员出身贫寒,能力不弱,身陷囹圄,少数人颇感唏嘘,一定程度上也有“他本质 不坏”的惋惜。
权力失范,权力私用,这是腐败的发生原理,古今中外皆如此。一般议论里,可能也有人认为他们骨子里就贪婪成性,但在惩治中,这绝不可能成为指挥棒。现在被 揪出的一些贪官,有的在老家修“将军府”,有的“1.2亿元现金装了40多个箱子”,有哪一个跌落下马是因为“骨子里就是腐败分子”?
现在讲反腐要求,有“底线”“高线”之分,理想信念是“高线”,触及一个人的内心;讲原因剖析,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搞利益输送,也可以追溯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那里。信仰迷茫、精神迷失,这也是经常被强调的一些官员走向腐败深渊的症结。
但对违纪违法用权的惩治不讲内心问题。骨子里是不是腐败分子,谁说得清楚,反腐根本不管你骨子里是什么人,一个人在实际用权过程中有违纪违法事实,就要惩 处。人性、内心这些东西,可以是政治要求和原因剖析,但不是纪律和法律惩处的坐标系。如果一个“骨子里不是腐败分子”的人要被体谅,减轻处理,那么杀人放 火,是不是也要照应“他本质上是个好人”,顶多是不当心失了手?法不外乎人情,但像“我骨子里不是腐败分子”这样的,不是法要顾念的人情。
一定程度上说,“我骨子里不是腐败分子”,是一种变相的“血统论”。它的逻辑是,在腐败的世界里,有骨子里是腐败分子的人,这样的人,才要严厉惩处,对那 些只是不当心踩了雷区的人,不能这样。但现代反腐的理念是,腐败根本没有什么血统论,没有哪个腐败分子是天生的,反腐也不讲这些血统论。
报道说,胡学凡涉嫌受贿案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既然重大复杂,比吸引眼球的自辩更重要的是事实,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司法公正和威信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