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3 20:39:11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12月2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落下帷幕,会议上专门有一句话涉及到了电力行业,即要降低电力价格,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前,社会民众对于下调电价的呼声很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及“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也算是对社会呼声的一个积极回应。
中宇资讯煤炭行业分析师关大利等业内人士就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当前“市场煤、计划电”的局面仍未打破,电价仍是统一定价,且基本一年调整一次,同煤价联动有限。“所以说,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是大势所趋。”
自2012年以来,煤炭价格“一泻千里”,时至今日,仍未有见底迹象,但正基于此,却让以煤为原料的火电企业“从中受益”。而这也正为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创造了有利条件。
2012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2013年开始,取消重点合同煤,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意见》还强调,继续实施并不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
实际上,自2013年以来,国家也确实陆续调低了火电企业上网电价标准。2013年9月25日,火电上网电价平均下降1.44分/千瓦时;2014年9月1日,全国燃煤发电企业的标杆上网电价平均下降0.93分/千瓦时。
最近一次上网电价的下调是在2015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其中,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下调2分/千瓦时。
然而,据安迅思统计,近三年历次电价下调,除2015年4月的电价下调明确与电煤联动机制有关外,其余历次调整电价的原因均非煤电联动所致。
2014年9月,电价下调是为了疏导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等环保电价的结构性矛盾;2013年9月,下调电价则是为了解决可再生能源基金不足,弥补脱硝、除尘成本不足。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力价格改革的第一步就是要做好煤电联动。目前来看,国内主要发电来源还是煤炭,这构成了电价的主要成本,而煤炭的价格是透明的。
“所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煤电联动,一是要有一个明确的、固定的调整时间点,比如3个月、6个月,二是调整价格比较透明,就像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一样,除了有关部门,业界也可以测算出来。”林柏强认为,这是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两个重要方面。
之所以要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是因为目前火电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正如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所言,总体来看,我国能源供应结构和火电为主的发电结构,不会发生实质性变化。基于此,业内也有一个共识,电价下调可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12月17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1~11月,全国规模以上电厂的火电发电量为3823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4%,增速比2014年同期降低2.1个百分点。
之前,曾有媒体报道称,上网电价可能会再次下调,全国平均下调幅度或在0.03元/千瓦时,但具体下调时间尚未最终确定。安迅思煤炭行业分析师邓舜也透露,上网下调的时间段不是2015年年底,就是,2016年年初。
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如果上网电价下调0.03元/千瓦时,2015年1~11月,全国规模以上电厂的火电利润将损失1146.96亿元。与之对应,全社会的用电成本也将大幅减少。
电价下调的最大受益者就是第二产业。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报告中指出,我国的电力消费以第二产业为主,其中冶金、化工、有色金属、建材四个行业为电力消耗的主要行业,四大高耗能产业电力的消费量,约占整个电力消费量的40%。
数据显示,2015年1~11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为50493亿千瓦时,其中,第二产业用电量为36330亿千瓦时,虽然同比下降1.1%,但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仍高达72.0%。
庆幸的是,由于煤炭价格萎靡不振,火电企业盈利能力普遍很强,这正为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创造了一个重要的有利条件。
以国电电力(600795.SH)、大唐发电(601991.SH)、华能国际(600011.SH)和华电国际(600027.SH)四家龙头火电企业为例,2015年前三季度,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约为278.01亿元,和2014年前三季度约为248.54亿元相比,逆势增长11.86%。
邓舜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因为目前煤炭价格在走低,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基本就意味着上网电价下调,这会对火电企业的盈利水平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此外,调整周期越短,对火电企业的盈利能力影响越大,反之,调整周期越长,影响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