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0 22:26:25 来源: 京华时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王琳
侦查部门大可不必为追求舆情处置的时效性,在事件还不明朗的情况下就仓促作出司法处理决定。舆情处置未必越早越好,依法处置必须基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之下。
舆论的反转已经算不上是什么新鲜事了。最近发生在安徽的一件案中案可谓“舆论反转”的最新例证。
几天前,一条名为《举报阜阳开发区陈庄社区书记刘建“强奸”女子逍遥法外》的网帖热传,举报人质疑刘建迟迟未被绳之以法。
正当舆论猛烈攻击该“社区书记”腐化堕落时,另一则帖子又热传起来。该帖直指举报人赵某系与代某对刘建进行诬告和陷害。当初一边倒的声讨,迅速发生了分化。
12月16日,网上又传出“被社区书记强奸的女子自杀,在阜阳市肿瘤医院抢救”的消息。据称赵某是因网上报道压力大才服下过量安眠药,幸被及时发现并就医。经洗胃后,赵某已脱离危险。
如果将网帖当作是新闻来源,这样的反转实是太常见了。网帖常常是由当事人自己或当事人托人发布,其对事实的叙述自然会加以处理,以追求其利益的最大化。若碰上你来我往的舆论对攻,围观者最好还是准备一双能够“雾里看花”的慧眼。如果双方再请来些水军,以事实为基础的舆情很容易产生跳跃感。
对舆论的反转现象,倒也用不着遏制或是禁止。网帖虽然偏向性明显,但对于新闻报道来说,这些网帖仍只是记者的报道素材,而非事件本身。有些新闻需要反转,这本就是尊重新闻规律使然。比如,记者刚介入某一事件的报道,看到的还只是表象。但随着事件本身的发展,信息瓶颈被突破,不同于表象的真相逐渐显现。
记者不是当事人,报道需谨守新闻专业主义,记者需要中立地听取各方意见。在这一点上,记者的角色倒是跟法官很一致。
本案中不仅网帖“反转”,报道“反转”,舆论“反转”,连司法也陷入了进退失据的尴尬。据警方介绍,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4月30日接到赵某报案后,于5月1日立案侦查,并将嫌疑人刘建刑事拘留。同时,公安机关在侦办该案过程中发现,赵某同其男朋友代某在该案中存有隐情。
于是,在司法程序上,就有了5月颍州公安分局以涉嫌强奸罪对刘建提请批捕,6月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对代某、赵某提请批捕。但这两项提请均被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原因作出不予批捕决定,退回补充侦查。
其实侦查部门大可不必为追求舆情处置的时效性,在事件还不明朗的情况下就仓促作出司法处理决定。舆情回应需要尽早发声,但舆情处置未必越早越好,依法处置必须基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之下。在事件有效信息量未必完整的情况下,早早作出决定,反会让司法蒙尘。侦查部门和检察机关大可再多一点中立,没准就会少许多反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