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5 10:40:13 作者:徐明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门前发生了温情一幕,农民吴古秀携家人送来一面“依法公正、全心为民”的锦旗,让仲裁员们备受鼓舞。锦旗后面的故事是这样的,吴古秀是该区德感街道中渡社区5组村民,去年,他与江津区德感街道中渡社区塔坪经济合作社发生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吴古秀向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受理他的案件后,在他提供的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深入乡村,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取证工作。由于调解无效,仲裁委严格按照仲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他的案件,经过仲裁庭审中严格的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最终作出了支持申请人请求的裁决,维护了吴古秀2.5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获得侵权损失赔偿的权益。庭审过程注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对裁决表示认可。
裁决后,吴古秀和家人对仲裁委员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感激不已,于是才有了送锦旗的一幕。这仅是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中一个小小缩影。
顺势而为,构建调解仲裁体系
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补贴政策的实施和农村土地流转进程的加快,农民负担逐步减轻,农民对土地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随之增多,表现形式日趋多样化,涉及的范围不断扩大,纠纷矛盾也越来越复杂。重庆地处西南山区,成片土地较少,土地呈细碎化和零散化特点。“我们这的土地承包纠纷比较复杂,涉及面广,这就需要有专业机构来处理这些纠纷。相对法院判决来说,仲裁形式相对灵活;而相对一般纠纷调解来说,仲裁更具专业性和权威性。仲裁还不收费,很受农民欢迎。”重庆市农委的同志说。
2010年9月开始,全市32个区县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乡、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组织也在逐步建立和完善。各区县政府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每年将10余万元仲裁经费列入预算,并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人员编制、工作设备配备等方面给予保障。截至目前,重庆市共有仲裁委员会委员537人,其中农民委员94人。聘任仲裁员1208人,仲裁委日常工作机构工作人员221人,调解仲裁体系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回顾这几年的土地仲裁工作,重庆农委的同志不无感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成立不成立,就是不一样。仲裁委员会不仅助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有序开展,还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不仅改变了过去因协商、调解不及时引发的信访、越级信访、重复信访状况,也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最重要的是它贴近农民、程序简便、办案快捷,办案裁决有专门场所,免费为农民解决纠纷,深受广大群众的支持。”
数据显示,2014年,重庆市共受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15621件,调处15199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全年未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重大群体性事件,也无群众集访。农委的同志说:“调解仲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是及时有效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便民利民,土地仲裁进院坝
日前,永川区朱沱镇最远的九层岩村马子溪一村民院坝中,区仲裁委员会正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土地承包纠纷,这引来了众多村民的旁听。
当地村民聂坤富有一块自留地,因闲置便交与同村好友王孝正耕种。在该村实行退耕还林的时候,王孝正将这块地退耕还林种植了枇杷树。聂坤富知晓后决定要回自己的地,但王孝正不同意还给他,两人产生了纠纷。经过村委会、镇政府多次调解,都没有调解成功。多年来,王孝正和聂坤富一直不放弃对这块地承包权的争议。永川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成立后,王孝正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确认1998年6月30日与该村村民小组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合法有效。
永川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仲裁庭在审理中发现,应当追加5名第三人。休庭后及时通知了第三人参与仲裁活动。此时正值水稻收割的农忙季节,为了方便当事人和第三人参加开庭审理,仲裁庭成员根据案情需要和当事人的要求,组成巡回仲裁庭,来到朱沱镇九层岩马子溪农民的院坝里,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经过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6名第三人陈述、庭审调查、举证、辩论等法定程序,仲裁庭在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依法作出仲裁并将裁决书及时送达当事人和第三人。
仲裁庭这种方便群众的巡回仲裁,走乡入坝,在当地村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当事人和第三人都非常感动。他们表示,仲裁委员会的这种院坝仲裁方式,不但节省了他们进城的时间和路费,还让更多的村民旁听庭审过程,学到很多法律和政策知识,这真是“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九层岩村负责人说:“土地流动仲裁到农户家现场开庭,我们老百姓觉得公开、公平,也相信他们的裁决肯定公正。庭审也给我们旁听的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为我们以后进行土地流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永川区农委主任介绍,这种将仲裁工作开展到院坝及田间地头的做法,在永川区已经成为常态化了,重庆市其他地区这种方式也屡见不鲜。他说:“送上门服务,切实为农民群众排解纠纷和困扰,是让我们更好地和群众心连心的好办法。”
调解优先,化解矛盾促和谐
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既减少群众负担,又维护了村民之间的和谐关系,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是广大农民群众愿意接受的纠纷解决方式。
几年来,重庆市各区县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以化矛盾促和谐为理念,组织力量带案下乡、入户走访、现场受理,通过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耐心的讲政策、明法律、做思想工作,成功调解了大量土地承包纠纷。重庆市农委的同志介绍:“在调解仲裁制度和程序范围内,我们积极引导当事人以调解方式结案,这已经成为我们仲裁工作的首选目标,并取得了积极效果。”。
“感谢仲裁员,感谢你们了结了我们3兄弟近20年的心结,你们这里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地方,我们相信你们”,当事人感激地说。今年4月2日,奉节县农村土地仲裁委员会成功调处了一宗因20年外出务工,长期居住在外兄弟间产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
羊市镇红旗村13社村民王邦贵,第一轮土地承包,包了集体土地7.4亩,1996年因长期在外务工,将7.4亩承包土地交给其兄弟王邦碧、王邦祥耕种,在2010年土地确权颁证时,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给了王邦碧、王邦祥,至此,双方发生纠纷,经村委会、镇政府6次调解不成,王邦贵向县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受理后,4月2日公开开庭审理,在审理中,双方分歧较大,互不让步、场面混乱、情绪激动,扬言如果不能公平、公正裁决,他们就要上访,调解仲裁工作极其困难。
仲裁庭进行休庭后,三位仲裁员商议,认为该案一裁了之,很有可能激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在充分掌握案情的基础上,他们决定坚持调解优先,力求做到“案结事了”。对当事人三兄弟分别进行庭外“背对背”的3次轮流调解,逐个耐心地向当事人讲解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理清利害关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后,最终双方当事人在和谐的气氛中接受了调解方案,三兄弟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起争执了20年之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场在当地闹得沸沸扬扬的同胞兄弟间的矛盾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顺利结案。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防止了矛盾激化,减少了当事人之间的对抗,降低了诉讼成本。“下一步,我们将把下访调解纠纷作为一种常态的仲裁工作方式,以更加丰富的形式下访,广泛宣传土地承包等相关法律法规,听取群众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最大限度地将土地纠纷矛盾消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处理在萌芽状态,以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重庆市农委同志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