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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元贷款未出银行就被挪用

助农贷款是在助农还是在坑农?

2016-04-11 14:58:27       来源: 央广网

山东省枣庄市早在2012年11月就率先成立了融资担保公司,农业合作社可以以土地使用权属证或地面财产物权作抵押,担保公司为他们担保向银行贷款。如今,三年多时间过去了,记者在当地走访时却发现,担保效果可以说是有喜有忧。部分担保解决了农民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但也有部分担保竟然成了个别银行转嫁不良贷款的“唐僧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种地融资难是现阶段摆在三农领域的一个普遍问题。助农贷款作为国家支持农民发展的金融资源,在帮助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生产中的资金难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山东省枣庄市早在2012年11月就率先成立了融资担保公司,农业合作社可以以土地使用权属证或地面财产物权作抵押,担保公司为他们担保向银行贷款。

  如今,三年多时间过去了,记者在当地走访时却发现,担保效果可以说是有喜有忧。部分担保解决了农民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但也有部分担保竟然成了个别银行转嫁不良贷款的“唐僧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012年11月1日,山东枣庄市五区一市筹措一亿元的资金成立了专门为三农服务的枣庄市金土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司运营三年来,出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

  2013年6月,滕州市顺鑫源专业果蔬合作社请求金土地公司为他们担保贷款1000万元,这个合作社的经营者是滕州市坤达食品有限公司的法人孔伟。金土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根据实地考察的情况,结合普惠公司的评估,再加上银行的许诺,参考这几个因素以后,最后同意了担保贷款。

  但最近,金土地公司却把坤达食品有限公司的法人孔伟告上了法庭,金土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杜维环告诉记者:

  杜维环:孔伟的顺鑫源合作社提供虚假合同,骗取我们公司给他担保贷款。  

  据记者了解,给顺鑫源果树专业合作社贷款的是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西岗支行,借款金额1000万元,借款用途是购买种子、化肥、农药,贷款时间从2013年8月6日起,到2015年7月30日止。合同约定,贷款到期后,如果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担保人要承担80%的连带责任。  

  2015年7月30日,贷款合同到期后,顺鑫源果树专业合作社没有如期偿还1000万元的本息,2015年9月1日,滕州农商行一纸诉状将顺鑫源合作社和金土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金土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山东省枣庄市金土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人辛翔鹏:“我们现在不光要承担对他之前的一些利息垫付,而且现在也变成了被告,因为我们在那也有1000万的保证金,起诉以后,保证金账户可能会被封了,封了以后,一旦这个案子,如果我们败诉的话,保证金这一块肯定是要划走的。”  

  从顺鑫源合作社的账户明细看,2013年8月8日,1000万元资金到账当天,这笔资金就从合作社的账户转到了坤达公司的账户上,坤达食品公司的经营范围只是用于蔬菜水果的收购、销售、进出口业务,而用于购买农资的贷款,为什么要转到这个账户上呢?记者采访了山东省全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绥华。

  王绥华律师:银行把这1000万资金转到坤达公司,实际上是不对的,另外这也欺骗了担保公司,因为坤达公司没有经营种子、化肥的经营权限,而且也没有经营种子化肥的事实。

  孔伟的父亲孔令海告诉记者,两年前,顺鑫源合作社在滕州农商行有笔500万元的贷款,到期后一直没有偿还,在1000万元的贷款到账之前,银行却要求先还上那500万元的本息。

  孔令海说,当时孔伟的另一家公司——坤达食品公司在滕州农商行也有200万元的贷款,滕州农商行又要求还归那笔贷款。  

  对于贷款资金的使用,借贷双方有着明确的约定,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此也有着具体的要求,那就是专款专用,不得挪用。顺鑫源果树专业合作社的1000万元贷款资金是以什么名义被转走的呢?顺鑫源合作社提供给银行的农资购买合同是怎样的?记者走访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西岗支行行长阮涛时,他却表示不接受采访。

  王绥华律师:现在回头看,顺鑫源合作社当初贷款时,就是欺骗金土地公司为他们提供担保的,因为当时提交的公司固定资产和收益等材料都是虚假的。

  当时提交的表格上的固定资产接近3000万元,但是据我们实地考察,这个资产总共应该是不到二三百万元。

  顺鑫源果蔬专业合作社和坤达食品公司在滕州农商行都有巨额贷款,公司年年亏损赔钱,当初考察时,担保公司为什么没有发现呢?山东省枣庄市金土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杜维环表示,银行应该是知道这个情况的,但当时却并没有对他们说明这个情况。  

  据了解,顺鑫源果树专业合作社的1000万元贷款担保问题并非个别现象,到2015年底,金土地公司为枣庄市184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担保2.2亿元,在助农担保贷款取得积极的社会效益的同时,一些不良担保也显现出来。山东省枣庄市金土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人辛翔鹏表示,现在出现的不良担保,大概额度已经占到了将近3000万。  

  王绥华律师告诉记者,目前除了顺鑫源果蔬专业合作社贷款官司外,还有另外三家专业合作社和金土地公司被告上法庭,贷款状况几乎同出一辙。

  王绥华律师:通过法庭庭审的情况来看,基本上贷款都没有用于约定的贷款用途,都发生了改变,挪作他用了。银行没有尽到审查的责任,甚至银行明显违反合同约定,因为有些款银行当时就扣下了,银行把本来用作买种子、买化肥农药的贷款扣下了挪作他用,那银行应该是了解这个情况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了四起担保官司外,至2015年底,金土地担保公司已经为不良担保偿还了银行贷款10笔,涉及金额本金及利息1068万元,占资本额的十分之一。

  山东省枣庄市金土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人辛翔鹏告诉记者,出问题的担保款大多替银行转化了不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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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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