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03 12:41:13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作者:李志民
防止科研经费浪费,要加强监管。但监管不能仅仅是监管科研人员的经费使用,而是要监管经费配置制度是否合理,大项目科研计划决策是否科学,具体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是否违规等。
最近,网上一则消息说“全国科研经费大概只有40%是真正用于科技研发的,60%都用于开会、出差等”。引发网民追问:万亿科研经费到了何处?
科研经费来自哪里,到了何处,还要靠政府部门的统计数字来说话。
根据国家统计局、科技部、财政部公布的《2014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2014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 13015.6亿元,比上年增加1169.0亿元,增长9.9%;其中,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为6454.5亿元,比上年增加269.6亿元,增长 4.4%;按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支出为35.1万元,比上年增加1.6万元。
从科研活动类型看,全国用于基础研究的经费增长10.6%,总支出的比重为4.7%;应用研究经费增长10.2%,占总支出的比重为10.8%;试验发展经费增长9.8%,占总支出的比重为84.5%。
从研究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经费支出为10060.6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占总支出的比重为77.3%;政府辖研究机构经费支出1926.2亿元,增长8.1%,占总支出的比重为14.8%;高等学校经费支出898.1亿元,增长4.8%,占总支出的比重为6.9%。
企业从政府拿钱搞研发很荒唐
简单的算术题,全年研发经费投入总量为13015.6亿元,其中财政性科技经费投入6454.5亿元,其余的6561.1亿元应该来自于社会其它机构和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但2014年各类企业支出研发经费10060.6亿元,就算上述的6561.1亿元投入全部来自于企业,那么,企业实际上是从财政性科技经费中拿到3499.5亿元用于企业自身的技术研发投入。企业从政府拿钱搞研发,这在任何市场经济国家都会被认为是荒唐的。
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企业从政府申请科研项目,拿政府的科技经费去为企业自身研发技术,成功之后再去申请属于自己的专利技术,用纳税人的钱研发技术再去赚纳税人的钱,这从逻辑上看也是行不通的。政府可以通过鼓励企业研发投入的政策和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措施,激励企业对研发投入的积极性。政府不宜用财政性经费支付企业的研发投入,企业拿到政府的钱也很难真正用到科学研究上。
科研经费主管部门也要清楚,把纳税人的钱投给企业研发专有技术,违背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前提条件是企业自身要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而不是靠国家财政科研经费来扶持。企业要增加自身的研发投入,不要企图利用国家政策的空子,以技术创新为幌子套取国家科研经费。
到底谁在浪费科研经费,从所占比例看就非常明了,你懂的。
不仅要监管经费使用,更要监管经费配置制度
防止科研经费浪费,要加强监管。但监管不能仅仅是监管科研人员的经费使用,而是要监管经费配置制度是否合理,大项目科研计划决策是否科学,具体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是否违规等。科研经费的浪费主要在三个方面:制度性浪费、决策性浪费和执行中浪费。
科研经费的制度性浪费往往是不尊重科研发展规律,不深入思考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阶段,还打着国家利益或国家需要的旗号,将科研经费投入本不应该投入的领域。例如,把国家财政经费投向企业,甚至是私营企业,以技术创新的名义直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这种浪费往往是决策主管部门不深入研究科技发展规律,主观意志决策,而且这种浪费难以追究个人的责任。
决策性浪费主要集中在大的科研计划、科研工程的设置上。大的科研计划或工程往往经费投入巨大,一旦决策失误将造成巨大的浪费。大型科研计划或工程要充分论证,多方征求意见,防止少数专家垄断决策。以部分专家签名给高层领导写信设立大科研计划或工程的决策方式要坚决杜绝,否则,将造成有影响的小团体专家为了自己的团体利益编造大的科研工程。
具体科研项目执行中使用经费不合理也会造成浪费。对于故意套取贪污科研经费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相关部门要根据科研特点,制定方便简约、行之有效的规则,切实管住管好项目和经费,防止出现腐败。要从制度上防止科研人员弄虚作假,有些国家级课题,实际投入研究的经费可能仅需要几十万元,但申请立项和实际批准的经费数额却高达上千万元,与商业欺诈没有本质的区别。因而,审计和纪检的重点单位应该是有权批拨经费的部门;经费多的大项目应是重点。当前主要是要改变把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等同于一般建设项目管理的做法,违背了科研工作的基本规律,阻碍了科技创新。
(作者为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主任)